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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单位完成了《国道G534线**县塘前乡湖美至前溪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通过了省级水土保持专业库专家评审。现对国道G534线**县塘前乡湖美至前溪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限: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致电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电话:134****7820
编制单位:**市****公司
联系电话:136****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