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乐资规出让补字[2026]011号
根据乐资规中条〔2026〕11号的修正说明要求,****中心区**新区H-a3-2部分地块(公告编号:****)的规划条件中部分内容修正如下:
原容积率:≤2.0(其中可售容积率≤1.9,公共容积率≤0.1),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建筑面积:≤12638平方米(其中可售建筑面积≤12006平方米),另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商业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修正后容积率:≤2.0(其中可售容积率≤1.85,公共容积率≤0.15),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建筑面积:≤12638平方米(其中可售建筑面积≤11690平方米),另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商业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特此公告。
****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