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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示范区-鱼尾洲公园(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工程造价鉴定辅助服务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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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咨询 |
| 730个自然日 |
| 2026-10-13 09:00:00 |
| 投资额(¥155,440,800元)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1、****财政局收费标准)按项目审定金额分段累进加审减金额分段累进计算,付费标准按:基本付费:(1)审定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2.0‰计算确定。(2)审定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1.8‰计算确定。(3)审定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1.5‰计算确定。 (4)审定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1.2‰计算确定。(5)审定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0.9‰计算确定。(6)审定金额在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0.6‰计算确定。(7)审定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0.3‰计算确定。审减收费:(1)审减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4.0%计算确定。(2)审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以下,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3.5%计算确定。(3)审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含)以下,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3.0%计算确定。(4)审减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以下,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2.5%计算确定。(5)审减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以下,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2.0%计算确定。(6)审减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1.5%计算确定。2、评审项目按付费标准的70%计取。(总费用不超过30万) |
| 5(个工作日) |
| 30(个工作日) |
| 10(个工作日) |
| 邀请直选+随机 |
| **信永****公司,******公司,****,**宝****公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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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669****花园二区电子大厦2单元1201室(第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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