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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以下简称“中****公司”)拥有对债务人**市腾远房****公司及相关担保人的债权,该债务企业抵押资产包括****区梓山路与桃花仑路交汇处、**市**区**大道西路口山水华庭小区和**市**区梓山豪苑小区多处房产,现拟与**市腾远房****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现予以补充公告。
债权金额及担保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元) | 利息(元,暂计算至2024.3.20) | 担保情况 | ****银行 |
| 1 | **市腾远房****公司 | 129,129,351.67 | 53,785,768.01 | 抵押物:抵押物1.**市**区梓山路与桃花仑路交汇处22套住宅(3483.25㎡)及48套商铺(7248.81㎡);2.**市**区**大道西路口山水华庭小区住宅1套(129.46㎡)及商铺22套(4462.1㎡);3.**市**区梓山豪苑小区13套商铺(1759.62㎡)。 保证人:**县莲塘****服务中心、程小平及配偶杨群、程军及配偶罗燕萍、******公司及股东刘明雪、****公司及股东黄艺超、玉****公司、王建军及配偶程敏燕 、刘明志、****公司及股东罗小荣 | ****分行****分行) |
本公告列示的金额仅为中****公司根据截至2024年3月20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等情况,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等数额,****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若公告附件债权资产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公司对其偿债责任、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文书履行偿债责任、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债权担保措施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详细查阅债权档案资料,并做调查后自行判断为准。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有能力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与中****公司**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主体。(八)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如有意向投资者愿意购买本户债权,请在公告有效期届满前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向书或来我单位现场报名)和对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具体事宜请投资者登录中国中信金融****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n/)查询或与我单位接洽查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731-****502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先生,0731-****5036。
联系地址:**省**市**区五一大道9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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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