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印发**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我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市场供需、消费者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成本调查基础上,我局起草了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符合《**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24〕35号)规定,自愿申报并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且向社会公布的养老机构。
二、收费项目
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本价格为最高限价,****政府指导价格基础上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三、收费标准
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四、退费及其他
(一)养老机构应与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合同期内退养的,原则上按实际入住天数计收费用。合同期内因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代理人)原因,需要离院但不退养的,由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代理人)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合同方式确定。
(二)养老机构应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和相应网站公示养老机构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建有门户网站的同时在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入住老年人和社会监督。
对以上内容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10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形式反****改革局价格管理工作组。公示期:2026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电话:0546-****866;电子邮箱:hkqfgjjgb@dy.****.cn。
附表:
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月
| 星级 收费 |
一星级 |
二星级 |
三星级 |
四星级 |
五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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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位费 |
800 |
1000 |
1300 |
1400 |
1500 |
|
| 照料 护理费 |
自理级(能力完好) |
600 |
900 |
1100 |
1300 |
1500 |
| 部分自理级(轻度失能、中度失能) |
1800 |
2400 |
2800 |
29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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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自理级(重度失能、完全失能) |
2600 |
3000 |
3300 |
3400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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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价格为最高限价,具体标准可在此价格基础上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