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河北-衡水-冀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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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1

****橡胶厂年产100万套设备配套备品备件及500吨医疗器械设备配件项目

****

2026.****.13

运营期:①废气:注塑成型工序和硫化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至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工序和搅拌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工序废气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它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的措施处理后排放。②废水: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根据消耗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标准化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纳污管网,最终进******公司深度处理。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④固废:原料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医疗器械设备配件检验工序不合格品粉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粉碎工序和搅拌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设备配套备品备件裁条工序、修整工序产生的橡胶下脚料和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喷砂机自带除尘装置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026.****.13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0318-****982

通讯地址:**市**区冀****服务局二楼项目审批股窗口(0532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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