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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2日受理《**农林牧**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5-****474
通讯地址:**市雨**羌**路377号
邮编:625000
受理环评报告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农林牧**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清溪镇
三、建设单位:**县林建****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租赁**省**市**县清溪镇(**省**县****公司星春煤厂)用地建设“**农林牧**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主要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和板材,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0吨生物质颗粒和16500m3板材。
附件:《**农林牧**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