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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6-10-13 | 发布机构: | ****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公司气体分装及储存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076
电子邮箱: htxhbjxkk@zb.****.cn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气体分装及储存项目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南侧。 | ****公司 | ******公司 | 项目**30吨液氮、液氧、液氩、液体二氧化碳储罐各一个,主要装卸及配套设施30台(套)。项目外购液态、气态气体,年产液氮、液氩、液体二氧化碳各1000吨、液氧100吨、氧气228吨、氮气163吨、氩气409吨、氦气34吨、二氧化碳24吨、非燃混合气体571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一)本项目气体充装是气、液两相转变的过程,充装废气主要来自槽车转输至储罐、储存时超压放散、充装排充装过程逸散的工业气体以及气瓶检验等过程逸散的工业气体,项目须采取措施减少气体逸散量。氧气、氮气、氩气、氦气、二氧化碳为空气的组分,无排放标准和排放要求。 (二)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按照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2023),转运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