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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服务中心项目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公告、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招标人:****
地址:**县**镇**路8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2-****54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尚城国际大厦A区706室
联系人:王秀
电话:156****7327
代理项目负责人:周全
电 话:156****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