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2026年度第25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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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昌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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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度第25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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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安山镇王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25批次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安山镇西毛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安山镇王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安山镇党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安山镇王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130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50.787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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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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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安山镇党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25批次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安山镇党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安山镇党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安山镇党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安山镇西毛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706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66.389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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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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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安山镇西毛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25批次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安山镇西毛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安山镇王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安山镇党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安山镇西毛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007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569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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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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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镇**南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25批次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公司,西至**镇**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镇**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公司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7068公顷,其中农用地1.7608公顷(耕地1.1425公顷,林地0.557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68.973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1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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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25批次土地调查结果表.pdf

25批次勤测定界图.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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