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鞋城五路(人民路至陈河路段)门卫室及围墙**项目可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烟墩街道**大道2588号要素市场A区4、6层
中标(成交)金额:13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经开区鞋城五路(人民路至陈河路段)门卫室及围墙**项目可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按照国家、**省及**市现行规范、政策要求、编制深度,按程序进行可研文本编制、文本评审、修改完善、报批报审等,直至报告通过审查并取得发改或行业主管部门正式可研批复文件下达及相关后续技术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审批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完成(不含行政审批等时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城镇桃园路**公租房门面 10 号,联系方式:199****794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开发区鞋城五路508号
联系方式: 0557-****071
名 称: ****
地 址: **泗城镇桃园路**公租房门面10号
联系方式: 199****7948
项目联系人: 李工、陈工
电 话: 0557-****071、199****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