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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以下简称“渝洲公司”)成立于2012年,厂址位于**省**市官桥镇岭兜石鸡山工业区,租用岭兜村土地,从事环保空心砖生产,年产新型环保空心砖6000万块。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渝洲公司需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官桥镇岭兜村石鸡山工业区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059****84302
邮箱:****@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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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