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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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武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武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武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武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武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审批局关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61号),用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3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3公顷(其中:其他类型农用地0.048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计4.781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5〕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0335-****279
地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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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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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贾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贾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贾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贾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贾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审批局关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61号),用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3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3公顷(其中:其他类型农用地0.048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计4.781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5〕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0335-****279
地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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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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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前马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前马坨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前马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前马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前马坨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审批局关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61号),用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66公顷,其中农用地0.0966公顷(其中:耕地0.094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02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计9.563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5〕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0335-****279
地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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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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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施各庄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4、6、7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审批局关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61号),用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449公顷,其中农用地0.0966公顷(其中:耕地0.0483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483公顷)、未利用地0.048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计14.3451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5〕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0335-****279
地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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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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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围杆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8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围杆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围杆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围杆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围杆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审批局关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61号),用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3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3公顷(其中:林地0.048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计4.781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5〕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0335-****279
地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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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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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潘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9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潘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潘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潘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潘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审批局关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61号),用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3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3公顷(其中:耕地0.0440公顷,林地0.004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计4.781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5〕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0335-****279
地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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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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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巢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0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巢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巢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巢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巢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审批局关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61号),用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83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3公顷(其中:草地0.048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计4.781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5〕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0335-****279
地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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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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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上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审批局关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5〕07-0061号),用于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021公顷,其中农用地1.0021公顷(其中:林地1.002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计99.207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5〕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0335-****279
地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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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江河机电**县62.5MW风机发电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