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鞍采协示字〔2026〕1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县****公司郭家堡村方解石矿采矿权扩大**范围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爱国街127号
二、受让人
名称:**县****公司
场所:**省**市**县偏岭镇郭家堡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9412X7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县****公司郭家堡村方解石矿
开采矿种:方解石
开采规模:9万立方米/年
地理位置:**省**市**县偏岭镇郭家堡村
开采范围面积:0.062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X(起标高),Y(止标高)
1,****594.0765,****9770.3648,
2,****556.0754,****9554.3629,
3,****721.0755,****9490.3624,
4,****922.0789,****9640.3617,
5,****768.0774,****9738.3636,
*,393,235,1,1
开采标高:393米至235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向同一主体出让矿业权。
理由:本次申请协议出让采矿权深部**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开采标高由393米至320米标高变更为393米至235米标高。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7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市**区爱国街127号
联系电话:0412-****853
六、其他内容
无
本公示在自然**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