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司报来《关于申请明****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明城投函〔2026〕148号)及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县瀚仙镇王陂村。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处理厂进行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m3/d,对一期部分单体进行改造,增加格栅机、水泵、浓缩机等设备。**生化池、**度沉淀池、精密过滤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系统、鼓风机房、变配电间等,****处理厂合计处理能力为2.5万吨/日,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811.1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筹措解决。
六、建设期限:14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建设局审查同意,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