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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小韦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澄清公告
一、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第四小项评审的标准及分值“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随机抽取确定的不少于招标项目综合单价数量三分之二评审项目进行评审(本项目共有93项清单,抽取50项,每一项得0.90分)现变更为:按随机抽取确定的不少于招标项目综合单价数量三分之二评审项目进行评审(本项目共有93项清单,抽取75项,每一项得0.60分),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环境局 联系电话:0917-****359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凤鸣西路49号
联 系 人:郑会州
电 话:0917-****115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府东一路 320 ****花园6B 幢 11705室
联 系 人:郭靖
电 话:153****8945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