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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发科投资〔2026〕94号
**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同意调整
**市**片区**村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司:
报来的《关于请予调整**市**片区**村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以及相关附件收悉。**市**片区**村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已于2025年8月22日获我局批复(邕发科投资〔2025〕151号),因项目建设需要,现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同意对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调整为:本项目拟改造土地面积6.58公顷(98.71亩),主要涉及**村团结坡。其中征收土地面积98.71亩,征拆房屋总面积1.98万平方米,房屋栋数60栋,涉及征拆安置户数168户,人口593人,全部为集体改造户数和人口。
建设安置房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3141.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848.62平方米,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38634.01平方米。
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3109.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115.12平方米,配套给排水、电力照明、通信、燃气管网、停车场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二、同意项目总投资由原批复的46312.94万元调整为48500.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178.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497.70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12621.72万元),基本预备费2564.36万元,建设期利息1260.00万元。
三、项目其他内容按原批复(邕发科投资〔2025〕151号)不变。
四、此文请与邕发科投资〔2025〕151号批复配套使用,接文后,请按有关程序组织开展下一步工作。
2026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