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的委托,对其名下位于**县孙园镇工业集中区青临路西侧 6 幢厂房及所在工业用地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概况
| 标的名称 |
**县孙园镇工业集中区青临路西侧 6 幢厂房及所在工业用地 |
| 标的详情 |
①厂房建筑面积:8037.64平方米; ②土地使用面积:2001.24平方米;(共用宗地面积:33848平方米) |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苏(2022)**县不动产权第 ****233 号 |
| 起拍价 |
780.36万元(房产:757.95万元;土地:22.41万元) |
| 竞拍保证金 |
50万元 |
| 增价幅度 |
1万元或其整数倍 |
| 备注 |
①本标的起拍价为不含税价; ②本标的中拍卖的工业用地仅为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64年11月26日止。 |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10:00。
2.拍卖地点:全拍网平台(网络竞价)
全拍网网址:https://www.****.com/#/home/main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
2.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环评政策。
3.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投资应当符合当地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定位要求,竞拍报名前请务必咨询委托方。
4.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5.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
四、竞买报名及标的勘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10月19日下午17时截止。
2.****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标的所在位置:**省**市**县孙园镇,联系人:刘寅,电话:182****9417。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对标的物进行认真细致的勘查,全面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后再进行竞买报名。如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物有疑议的,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凡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场拍卖会标的物已全部了解,并接受拍卖会相关文件的要求和条款,愿意承担竞拍标的物成交后的所有风险。标书代写
3.自公告之日起凡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意向竞买人均可参与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公司签署与本场拍卖会相关的竞拍文件:《竞拍须知》、《竞买协议》等,未提供报名资料并签署上述竞拍文件的意向竞买人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竞买资格。
4.具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竞买人,请在拍卖会开始前5日内向委托人或拍卖人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5.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转入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账号:321********100****5284,开户行:****银行孙园支行,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五、成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①拍****公司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三日内将拍卖佣金(3万元)及登报费800元一次性转至拍卖人账户(户名:****;账号:321********100****8710;开户行:****银行花园口支行);③拍卖成交结束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一次性转至委托人专用账户(户名:****,账号:321********100****5284,开户行:****银行孙园支行)并与委托人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否则视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保证金退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竞拍保证金50万元无须退还,直接充抵拍卖成交价款,剩余须补足的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参照拍卖公告第五大项内容),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无息退还。
七、特别风险提醒
1.该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委托人、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网上发布与标的物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物的状况做出判断,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务必详细阅读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了解标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物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网络拍卖平台为全拍网平台,竞买人须自行履行注册、登录、登记竞拍等相关网页操作流程。竞拍过程中若出现由于网络延迟、服务器瘫痪等不可抗因素而造成的报价更新不同步、无法正常报价等情况时,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
3.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付清后,委托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权属变更过程中,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权属变更完毕即视为委托人已将标的物交付与买受人。
4.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委托人无法交付标的时,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委托人、拍卖人均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协议》、《竞拍须知》、《房产买卖合同》、及拍卖师网络现场发言为准。
八、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寅
电话:182****9417
联系地址:**市**县人民北路21号(金港湾小区东门南侧第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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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