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2026-10-09 10:07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租赁和场地线路考试服务(**地区)(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佑****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市**镇头肖管区**路东侧
被投诉人1:****(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市**成业路********管理所
被投诉人2:****(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中央商务区**路东侧万象公馆二栋501单元
相关供应商1:**市惠****公司****公司)
地址:**市**长岗岭新区32号
相关供应商2:**市金港****公司****公司)
地址:**市**红草镇埔边工业区海汕公路十七公里南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2026年6月22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租赁和场地线路考试服务(**地区)(二次)”(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8月26日依法予以受理,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公司****公司存在同一自然人控股股东。****公司第一次中标后无履约能力而弃标,同一股东控制****公司以大幅上涨的价格取得第二次中标,****公司****公司构成恶意串通投标、围标的严重违法行为。2.****公司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合法考场用地条件及依法纳税资格存在重大疑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财政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