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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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镇**南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30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130********104C00878-BDK1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安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安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安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安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5812公顷,其中农用地1.5812公顷(耕地1.581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56.538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 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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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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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镇**北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30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130********104C00878-BDK1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北街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2186公顷,其中农用地1.2186公顷(耕地1.1856公顷、其他农用地0.033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20.641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 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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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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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镇赵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30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130********214C01897-BDK1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165公顷,其中农用地0.0165公顷(耕地0.015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633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 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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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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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镇赵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30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130********214C01897-BDK2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8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89公顷(耕地0.005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0.8811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 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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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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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镇赵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30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130********214C01897-BDK3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赵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2.0423公顷,其中农用地12.0423公顷(耕地5.7218公顷、其他农用地6.320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192.187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 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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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