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5分钟前 | 公 开 人:****临时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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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案 审计、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2026年3月27日,**自治****人民法院作出(2026)内01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受理****(以下简称“蒙羊牧业”或“债务人”)预重整申请;并作出(2026)内01破申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中策****公司为****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有序推进蒙羊牧业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各项工作,全面厘清债务人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状况,公允核定债务人资产价值,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现将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设立于2012年5月3日,注册资本34000万元,登记机关为******服务局,企业类****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涵盖:牛羊屠宰、养殖、加工及销售;商务部门备案范围内进出口业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乳制品);光伏发电、太阳能相关产品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饲草种植(不含种子);饲料销售;活禽收购;仓储服务等。 根据**华****公司出具的《****净资产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核查确认资产总额6.82亿元,负债总额10.16亿元,净资产- 3.34亿元,资产负债率148.90%,涉诉讼应付债务9.75 亿元。目前蒙羊牧业处于停产状态。 蒙羊牧业为全产业链经营企业,具备较强的牛羊屠宰加工产能,已于2025年7月16日与金达牧****公司签署《重整投资意向书》。****人民法院初步核查,债务人虽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备恢复生产经营的基础条件与商业盈利价值,符合破产重整适用条件。 本次审计、评估工作范围包含蒙羊牧业,以及由临时管理人确定的其他关联主体,最终工作范围以临时管理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二、招募事项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分别公开招募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两家机构独立履职。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 对蒙羊牧业及纳入预重整、重****公司,以审计基准日为节点开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专项审计; 2. 对债务人自设立之日起,或临时管理人指定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有负债、职工薪酬、涉税事项开展全面专项核查; 3. 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净资产审计报告,以及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工作文书; 4. 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债权审核、财产调查、重整计划草案编制、重整财务测算、投资人尽职调查接待与资料配合等工作; 5. 完成临时管理人交办的其他与预重整、重整程序相关的审计业务。 审计基准日暂定为2026年3月27****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之日),最终基准日以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1. 完成蒙羊牧业及纳入预重整、****公司全部资产清查核实与价值评定估算工作; 2. 评估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机器设备、存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等全部资产; 3. 分别出具资产市场价值、清算价值、重整投资价值参考等各类评估报告; 4. 就担保财产价值、职工安置、涉税相关事项提供专业评估咨询意见; 5. 协助临时管理人编制重整方案、开展投资人招募、做好债权人会议相关说明答疑工作; 6. 完成临时管理人交办的其他与预重整、重整程序相关的评估业务。 评估基准日暂定为2026年3月27日,最终基准日以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报名资格条件 1. 为依法登记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执业机构,具备开展对应审计或评估业务的执业资质; 2. 机构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拥有破产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审计 / 评估实操经验,具备同类项目服务经历的机构予以优先考虑; 4.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项目团队人员配置稳定,专业结构匹配本项目业务需要; 5. 机构及项目团队与蒙羊牧业、主要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情形; 6. 服从临时管理人工作调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委托工作; 7. 若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应当提交正式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各方分工、权利义务以及责任承担方式。 四、报名提交材料 参与报名机构应当准备以下全套资料,全部文件加盖机构公章,整套材料加盖骑缝章: 1. 项目报名意向书; 2. 机构简介:包含主体资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发展沿革、组织架构、专业从业人员情况等; 3. 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经办人身份证明; 5. 拟派驻项目团队人员清单,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6. 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机构存续不足三年的,提交存续期间财务报告及控股股东相关资料; 7. 项目服务方案:包含工作实施思路、作业时间计划、人员配置方案、执业质量保障措施等; 8. 报价方案:报价为含税总包干价,涵盖人员劳务、差旅、食宿、通讯、资料印制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 9. 保密承诺函、无利害关系承诺函; 10. 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11. 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报名材料提交正本贰份,同时报送全套电子版本至指定邮箱。 五、报名时间、提交方式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17: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标书代写 提交方式:可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报名资料。 报送地址:**自治区呼和****开发区金泰中心 A 座六楼,**中策****公司。 联系人:田律师 联系电话:185****9127 六、选聘工作程序 1. 临时管理人对全部报名机构提交材料开展资格初审; 2. 临****委员会,****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组织评审工作; 3. 评审综合考量机构资质条件、同类项目业绩、项目团队配置、服务实施方案、报价水平、保密管理及响应保障能力等多项因素,择优确定中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4. 确定中选机构后,由临时管理人向中选机构发出通知,按程序签署业务委托合同; 5. 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单独告知,所有报名提交材料不予退回。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审计、评估服务费用属于预重整及重整费用,具体金额、付款节点、支付条件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执行。如预重整程序终止,相关费用结算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处理。 八、其他说明事项 1. 本公告仅为招募邀约,不构成法律意义上要约。临时管理人可结合预重整工作实际进展,调整、中止或者终止本次招募活动,并拥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2. 报名机构应当保证全部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临时管理人有权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中选资格。 3. 参与本次招募的机构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临时管理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泄露本项目任何相关信息。 4. 参与招募机构应当****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安排,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5.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临时管理人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临时管理人 (**中策****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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