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本比选项目 **市**区磨刀溪大滩口等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土建部分)已由****承建,项目业主为 ****环境监测站 ,代建业主为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苗木采购 发布比选报名公告。
1.2建设地点:**区走马镇、甘宁镇、分水镇、**镇、恒合土家族乡、太龙镇、白羊镇、太安镇、**镇。
1.3建设规模: 柳树(高度150-300cm)、水杉(高度50-60cm)、小叶女贞(高度60-100cm)、红花继木(高度50-120cm)、芦苇(高度40-80cm)、轮叶黑藻(高度20cm)、菖蒲(高度15-40cm)、美人蕉(高度15-40cm)、狗牙根等。
1.4本次比选的材料采购费暂定金额约:57.83万元。(最终金额以比选文件中为准)
1.5计划采购周期:150日历天
1.6比选范围:本次比选为 **市**区磨刀溪大滩口等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土建部分)工程所需 苗木 采购。
2.竞选人资格要求
2.1要求竞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比选材料生产能力的厂家或经销商等,其经营范围和权限满足本次比选材料的要求,并依法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树木种植经营、苗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等相应经营资质),所提供产品必须满足各项检测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充分的供应保障能力,具备相应售后服务能力。
2.2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竞选。
2.3本次比选竞选单位必须为**本地企业。
2.4 提供承诺书(对产品质量、供货时间的及时性、提供增值税专票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模板详见比选文件)。竞选人必须按国家规定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竞选人为一般纳税人,否则在支付货款结算时将扣除税差。
3. 比选报名要求
3.1比选报名时间:2026年 10 月 13 日9:00起至2026年 10 月 15 日17:00止。
3.2比选报名地点: ****招采中心(**市**区王牌路1108号)。
3.3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证。****公司鲜章)
3.4 依据比选人工程项目内部分包办法,本工程比选需提前报名。经资格预审合格后,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竞选单位,到比选代理部门领取比选文件。
3.5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缴纳 100 元/份的资料费的缴费凭证,资料费以公对公的方式缴纳到比选人指定账户上,并备注“项目比选名称+资料费”。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310********00115578
4.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区王牌路1108号
联系人:
电 话:
比选代理部门:****招采中心
地址: **市**区王牌路1108号
联系人:朱琳旭
电话:023-****0366、185****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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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