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礼乐街道武东第五号围(土名)地块填土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加急标书代写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工程保证****公司担保保函;履约金额为合同暂定价的5%;提供期限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记录)30天内将此担保退回给承包人。
①采用银行转帐的:
开户银行:
账 户:
账 号:
②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银行,或**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办理保函业****银行提供。
③采用工程保证保险的,具体要求按《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联合发文)(江建函【2018】1343)》的通知执行。
现更正为: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相关约定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实质性要求为准。本次更正仅修正磋商文件笔误,统一磋商文件内条款口径,采购实质性要求不变,不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予顺延。加急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加急标书代写
/
名 称:****
地 址:**市**区礼乐街道乐新街11号
联系方式:131****2200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成村16号之二102室
联系方式:0750-****608
项目联系人:钟杏瑜
电 话:0750-****608
****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