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5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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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
****法院于2026年6月16日作出(2026)黔04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称“****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8月12日作出(2026)黔04破21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重整程序,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及全体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等规定,****公司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1日,注册登记****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21685U。法定代表人为任芹,住所地为**省**市**县金地翠园1幢10号商铺2层,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已全部实缴)。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建筑机械租赁、石材建材销售、旅游**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等。 (二)项目资产情况 ****公司开发建设了位于**县主要**的“普罗旺斯”和“**铭府”两个商住项目。目前两项目均已建成交付,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住宅部分已全部销售且入住率较高;商业部分中,“**铭府”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居住环境良好,但大部分底商及部分住宅处于闲置状态;“普罗旺斯”项目商业亦存在闲置情况。 据管理人初步调查,债务人剩余资产主要包括:“**铭府”项目住宅147套(建筑面积27343.88㎡)、商业71套(建筑面积5108.67㎡),****银行,53****银行;“普罗旺斯”项目商业58套(建筑面积6984.72㎡)、车位284个,****银行。此外,债务人尚有办公设备、车辆等其他资产。 以上剩余资产信息系管理人基于现有资料进行的初步调查,最终资产范围、权属状况及价值以管理人后续提供的书面确认文件及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三)重整投资内容 本次招募旨在引入具备资金实力、运营能力及重整经验的战略投资者,通过股权让渡、债转股型、资产收购型、债权投资型、共益债投资、破产服务信托、代管代销/融资托管、债权人自救融资或其他合法合规的交易结构,盘活债务人存量资产,恢复企业经营能力,制定并执行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草案,实现债权清偿和企业重生。意向投资人需提交包含投资金额、债务清偿安排、经营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建议等内容的重整投资意向书。 二、投资人资格条件 为确保重整计划的可行性及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意向投资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合法: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参与投资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履约能力保障:具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财务报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保函等证明材料,确保重整投资款按时足额到位。 4.行业经验与运营能力:鉴于债务人资产主要为房地产项目,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商业运营或不良资产处置等相关经验,有能力对剩余住宅、商业及车位进行有效盘活和销售去化。 5.无利害关系:与管理人、债务人及其关联方、主要债权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遴选或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11月13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密封提交至**省**市**县普罗旺斯售楼部,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标书代写 (三)报名地点:**省**市**县普罗旺斯售楼部。 (四)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徐律师,电话:187****1546;赵律师,电话:150****8526. (五)报名材料清单 意向投资人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1.****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的意向申请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资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股东背景介绍等); 4.重整投资初步方案或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资金规模、交易结构设想、资产盘活思路、预计偿债比例等核心要素); 5.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有,包括过往参与的房地产重整、并购、资产处置等项目案例简介及证明材料); 6.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非失信被执行人的声明或查询截图; 7.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声明(原件); 8.保密承诺函(承诺对在招募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及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9.其他管理人要求补充的材料。 四、遴选及评审机制 (一)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初审。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的,管理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材料或不予进入后续评审环节。意向投资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 (二)尽职调查安排 通过初审的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债务人的财务账册、合同档案等资料,并现场考察资产现状。管理人将根据重整程序需要,合理安排尽调时间,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尽调费用及风险。 (三)综合评审 ****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主要包括: 1.资金实力与履约保障能力; 2.重整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及对债权人清偿率的提升程度; 3.资产运营与盘活能力; 4.管理团队的专业经验与信誉状况; 5.配合管理人工作的意愿及沟通效率。 (四)竞争性谈判 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管理人将与排名靠前的意向投资人进行竞争性谈判,进一步细化投资条款、价格及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 五、确定投资人规则 1.本次招募秉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最有利于重整计划顺**过、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为宗旨确定中选投资人。 2.经竞争性谈判达成一致后,管理人将拟定中选投资人名单,并按法律规定履行****人民法院的程序。 3.中选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相关法律文件。若中选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约或无法按期履行签约义务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管理人有权选择评分排名第二的投资人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4.若所有参选投资人均不符合管理人设定的核心条件,或谈判未能达成一致的,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招募或采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措施推进重整程序。 六、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作为邀请意向投资人参与重整程序的程序性文件。管理人保留根据案件进展、法律法规变化及实际情况调整招募条件、程序或终止本次招募的权利。 2.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概不退回。未中选的投资人,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3.意向投资人应对其在报名、尽调及谈判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商业秘密、财务数据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次重整投资以外的目的。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公告中披露的债务人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等数据均为管理人初步调查结果,可能存在误差或不完整之处。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开展独立尽职调查,并据此作出投资决策。管理人不对资产的瑕疵、权属争议或潜在法律风险承担担保责任。 5.意向投资人一旦确认参与并进入谈判阶段,不得无故退出或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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