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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内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安府函〔2026〕400号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关于报送〈**县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内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安农〔2026〕17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及时按程序备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按时完成任务。
此复。
附件:**县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内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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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附件
**县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省内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6〕3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常态化帮扶资金规范使用管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调整)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内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的通知》(资财农〔2026〕48号),我县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内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增加90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一)总体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工作思路,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资**排原则。资金重点用于就业帮扶,优先用于带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重点帮扶群体就业增收。
三、资**排
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9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90万元。
四、责任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信息系统中的务工监测模块,核实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实名制数据信息,形成拟发放补助人员名单,分解下发至乡镇(街道)。
****保障局:负责**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申报项目、安排资金,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脱贫人口社保卡。
乡镇(街道):负责将拟发放补助人员名单反馈所辖村,由村组干部对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核实后,将符合领取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的对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后形成发放补助人员台账****农业农村局。
五、效益与评估
(一)绩效目标
落实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政策,规范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全流程管理,足额及时兑现补助资金,有效降低脱贫群体跨区域务工出行成本与就业起步压力,充分调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积极性,持续扩大跨区域稳定务工就业规模。
(二)联农带农机制
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直接降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跨区域务工出行成本,补助资金直达农户,切实减轻外出就业经济负担,充分调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积极性。
六、纪律要求
为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工作协同,推动形成保障有力、衔接顺畅、****工作局面,确保跨区域交通补助及时精准发放到位。对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金,以及资金管理使用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追责,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确保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专款专用、效能最大化。
附件:**县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内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安排分配表
附件
**县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内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安排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内容 | 主管单位 | 资金来源 | |
| 小计 | 省级 | |||
| 合计 | 90 | 90 | ||
| 1 | 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 | ****保障局 | 90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