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地块历史土地利用类型以水浇地(农用地)为主,用地结构较为单一;地块历史以农业活动为主导,无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污染类生产活动,地块土地利用演变未发生重大变更,无工业污染遗留。截至 2026 年 9 月现场调查阶段,根据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该地块全域****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土地用途变更前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
为此,****委托****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受委托单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地块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历史影像分析等相关工作,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后编制成了本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本调查报告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建议和附图附件等主要内容。地块位于**自治区**市**县吉雄镇,**路以南、综合市场以东、祥瑞苑小区以北,占地面积 0.2983hm2,****机关团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情况
为佐证地块污染现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卫星影像比对、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方式开展地块污染识别工作。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历史及现状未识别潜在污染源,无土壤及地下水受污染迹象,****机关团体用地开发建设相关要求。
三、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条件,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地块****机关团体用地规划要求,可按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87****3458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3****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