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6****集团****管理中心部分路基边坡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材料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集团****管理中心部分路基边坡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G60沪昆高速(镇胜段)、G56杭瑞高速(毕都段)、S77水兴高速(水盘段)、G7611都香高速(六威段)、G7611都香高速(六六段)。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材料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具体内容;
| 标段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m3) |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 A1 |
PVC排水管 |
φ90 |
5198.00 |
m |
18 |
93564.00 |
|
| 被动防护网 |
D0/08/2005m*5m,RX-050 |
2475.00 |
m2 |
153 |
378675.00 |
||
| 不锈钢钢板 |
200*200*6 |
121.72 |
kg |
6.8 |
827.72 |
||
| 不锈钢管材 |
φ30*3 |
6889.95 |
kg |
6.48 |
44646.86 |
||
| 不锈钢管材 |
φ50*3.5 |
6706.68 |
kg |
6.18 |
41447.27 |
||
| 不锈钢角钢 |
L140*90*8 |
1819.08 |
kg |
6.45 |
11733.05 |
||
| 不锈钢角钢 |
L90*56*8 |
452.03 |
kg |
6.85 |
3096.37 |
||
| 不锈钢踏板 |
1000*210*4.5 |
259.59 |
kg |
6.85 |
1778.20 |
||
| 不锈钢踏板 |
1000*350*4.5 |
15727.24 |
kg |
6.85 |
107731.60 |
||
| 不锈钢梯梁 |
L160*100*10 |
14372.46 |
kg |
6.55 |
94139.60 |
||
| 钢筋HRB300 |
φ8 |
65721.27 |
kg |
3.76 |
247111.97 |
||
| 钢筋HRB400 |
φ12 |
13203.63 |
kg |
3.65 |
48193.27 |
||
| 钢筋HRB400 |
φ16 |
1154.79 |
kg |
3.56 |
4111.04 |
||
| 钢筋HRB400 |
φ22 |
3665.40 |
kg |
3.56 |
13048.82 |
||
| 钢筋HRB400 |
φ25 |
56875.20 |
kg |
3.56 |
202475.71 |
||
| 钢筋HRB400 |
φ26 |
2902.14 |
kg |
3.65 |
10592.83 |
||
| 混凝土 |
C20 |
2845.20 |
m3 |
355 |
****047.28 |
||
| 混凝土 |
C25 |
48.47 |
m3 |
368 |
17837.11 |
||
| 混凝土 |
C30 |
91.80 |
m3 |
378 |
34700.40 |
||
| 楼梯防滑条 |
塑胶2-3mm |
1260.00 |
块 |
38 |
47880.00 |
||
| 片石 |
946.85 |
吨 |
92.5 |
87583.44 |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32.5 |
582.63 |
t |
345 |
201007.35 |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 |
322.62 |
t |
428 |
138081.05 |
||
| 无缝钢管 |
φ159 |
20885.40 |
kg |
4.95 |
103382.73 |
||
| 主动防护网 |
4.5*4.5m,6m锚杆 |
5197.00 |
m2 |
53 |
275441.00 |
||
| 合计金额:****133.67元人民币 |
|||||||
| 注:①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②最高投标限价包含所供货物的价格、运输、装卸、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
|||||||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7日(以招标人要求时间为准)。
2.6交货地点:S77水兴高速(水盘段)、G7611都香高速(六威段)、G7611都香高速(六六段)(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3近三年(2023年10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标书代写
3.2.4投标人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0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本项目指定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集团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线上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0451-****0005;电子标服务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的相关操作;
4.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标段;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或网银;
注:(1)潜在投****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2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园区科创总部2号楼**1楼111-085室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87****0369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省****公司****办公室(风险防控部)
地 址: **省**市**区中源大道18270号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刁先生
电 话: 0451-****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