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邑县委宣传部关于在成都电视台新媒体推广城市形象宣传短视频项目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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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讲好**县故事、传播**声音,****宣传部****电视台新媒体推广城市形象,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文化旅游**、特色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系统性推广,旨在充分发挥市级权威媒体平台效能,提升**县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全方位展现“雪山小城﹒大美**”城市魅力。现就有关事宜询价如下。

一、服务内容

1.配合做好《你好,**》声音日历策划制作8条;

2.配合做好《你好,**》声音日历视频号推送8条;

3.在**期限内完成8条声音日历制作及推广。

二、提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提交资料要求

参与调研(询价)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询价报价书。

四、提交方式与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询价,并请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于2026年10月16日前发送至本次价格调研指定邮箱:****24022@qq.com,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宣传部****电视台新媒体推广城市形象宣传短视频项目--[公司全称]”。

五、重要声明

1.本次市场价格调研仅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采购承诺或要约。我单位无义务必须采纳任何供应商所报价格,也无义务向供应商就本次调研结果给予解释或反馈。所有提交的调研材料将不予退还,我单位承诺对其中涉及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仅用于内部预算分析使用。

2.公告中所涉及的服务内容仅为示意和参考,旨在帮助供应商理解项目需求,不得作为最终签约及结算的绝对依据。

六、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

联 系 人:车老师

联系电话:028-****2858

通讯地址:**市**县**大道66号

附件


****宣传部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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