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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乡村**,确保**性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经**县库兰萨日克乡**古西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 **县库兰萨日克乡**古西村596.82亩草地经营权出租 项目在****(www.****.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 标的名称 | **县库兰萨日克乡**古西村596.82亩草地经营权出租 | |||||
| 标的位置 | **县库兰萨日克乡**古西村 | |||||
| 地块编号 | **** | |||||
| 标的面积 | 596.82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土地性质 | 国有天然牧草地 | |||
| 标的使用 现状 |
现状为天然牧草地,地面已平整,现为待播状态,海拔约2400 米。 |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60元/亩/年(递增情形详见其他说明第8条) | |||
| 流转期限 | 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10年 | |||||
| 流转标的 用途 |
仅限于种植多年生草本植物和适度放牧利用,种植标准以林草部门相关规定为准,严禁种植粮食作物及一年生农作物。 |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当年 10 月 1 日前支付。 |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 96000 元、****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 账户:872********0118886685 开户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2 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2)分期支付或一年一付,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当年 10 月 1 日前支付。 3.取得最终成交资格的受让方须在成交公示期满3****中心缴纳风险保障金50000元,受让方在流转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的,风险保障金于流转期限结束之日无息退回。 4.该标的位于克州**县库兰萨日克乡**古西村,水源、道路齐全,电力自行解决 5.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6.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本次交易标的。 7.转出方流转标的后续若实际测量的,不包含地埂。 8.成交单价即为第一至二年承包单价,第三至五年单价在成交单价的基础上增加100元/亩/年,第六至八年单价在成交单价的基础上增加140元/亩/年,第九至十年单价在成交单价的基础上增加340元/亩/年。 9.交易合同履行期间,受让方如有用工需求,须优先选择流转标的所在地本村村集体成员。 10.受让期限届满或交易合同终止、解除时,受让方对流转标的范围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地上附着物,须无偿、完好移交转出方,受让方不得随意损坏,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转出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及相关费用。 11.受让方****政府补贴资金归受让方所有。 12.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不存在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13.受让方须于每季农作物收获后 30 日内完成田间废弃物的清理工作。 14.原受让人及转出方所在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15.该地块已申报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计划 2027 年完成滴灌设施铺设。受让方仅限开展草原生态补播适宜本地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及适度放牧利用,不得擅自改变草地原有属性,严禁非农化建设;滴灌相关项目建设按照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要求推进,相关建设责任、投入以主管部门项目文件为准。 16.此流转标的加价幅度为10元/亩/年。 17.其他条款详见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不得变更本公告所列示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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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中心(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交易中心(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6.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7.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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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时间 | 202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8 日 | |||||
****中心联系电话:冯柯 (135****5707)
阿布都许库尔 (133****5313)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拜谢别克 (199****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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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