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00亿米电镀钨丝、100亿米冷拉钨丝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10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447
地 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100亿米电镀钨丝、100亿米冷拉钨丝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电镀产业园金辉新材料2号、4号厂房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年产100亿米电镀钨丝、100亿米冷拉****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金辉新材料2号、4号厂房,****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本项目租赁车间**线材连续电镀生产线20条、冷拉丝生产线60条及退镀生产线120条,配套相关公辅、储运、环保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亿米电镀钨丝、100亿米冷拉钨丝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气:按《报告书》要求,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提高收集效率,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筒,并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各电镀(退镀)生产线要求强化整体封闭措施,废气采用槽体加盖封闭+顶部抽风方式进行收集,电镀线碱性废气(氨)经水喷淋处理后合并通过排气筒排放;退镀线酸性废气(氮氧化物)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各类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强化节水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对生产废水按照前处理废水、锌磷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进行分类收集,通过独立专用管道排****处理中心(******公司)进行分质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4966-2024)相****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纳管排****处理厂。****园区管网单独收集后排****处理厂。
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
环境风险: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电镀产业园的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