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工业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开发区)工业项目高效用地奖励办法(试行)》(仑建〔2023〕67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要求,为切实推动工业用地高效利用,现组织开展本年度工业项目高效用地奖励集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1日期间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并符合《奖励办法》的工业项目建设单位。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容积率符合《奖励办法》奖励标准(容积率2.0及以上);
2、工业土地符合规划且未改变土地用途;
3、已在土地出让协议约定的竣工期限内取得竣工验收备案;
4、建设周期内,企业不存在重大逃税、骗税、骗取扶持资金行为;
5、建设周期内,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等重大问题,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劳资纠纷等群体性事件(或未负主要责任)。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材料(扫描件,打包命名为“企业名称+工业项目高效用地奖励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开发区)工业项目高效用地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重点页为载明地上面积页面);
4、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需核对原件,需体现“在土地出让协议约定竣工期限内完成备案”);
5、土地出让协议复印件(需核对原件,重点页为载明土地用途、竣工期限页面);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7、物流项目补充材料(仅物流项目提供):“纳****物流中心”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8、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需核对原件)。
三、申报时间与提交方式
(一)申报时间
本次集中申报周期为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27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1、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市**区长江路1166****住建局建设管理科(16楼A1612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qq.com(邮件主题需与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一致)。
四、审核与兑付流程
1、材料受理:申报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完整性初审;
2、联合审核:由区住建局牵头,联合****分局、区发改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应急局、****分局、区环保局开展联审;
3、结果公示:审核通过的项目名****政府公共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4、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快达直享”原则完成奖励资金兑付。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虚假申报、骗取奖励资金行为,将依法追回资金并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2、咨询方式:电话 0574-****3537(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奖励办法》执行,《奖励办法》由****负责解释。
****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