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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12MABRXQ627T | 建设单位法人:王智强 |
| 徐建师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沿江路与信江大桥交汇处下东南角 |
| ********加油站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F526-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沿江路与信江大桥交汇处下东南角 |
| 经度:117.047797 纬度: 28.25103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9 |
| ****加油站建设项目核准的函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2026-08-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9.33 |
| 63 | 运营单位名称:********加油站 |
| ****0602MAEK594LX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加油站 |
| ********加油站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8MA****923A | 竣工时间:2026-05-01 |
| 2026-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01 |
| 2026-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09RqcrS |
| 建有SF双层油罐4个(带油罐测漏系统),其中30m392#汽油罐2个、30m395#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1个,总罐容12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105m3,****加油站。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加油区和油罐区,建有SF双层油罐4个(带油罐测漏系统),其中30m392#汽油罐2个、30m395#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1个,总罐容12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105m3,****加油站。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油站可达年销售汽油2594t、柴油288t | 实际建设情况:加油站可达年销售汽油2594t、柴油288t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油品由专用罐车运至站内,通过密闭接头连接油槽车和卸油口,以自流方式卸油,油品按照不同规格分别固定贮存于地埋卧式钢制双层油罐中,给汽车加油时通过加油机将油品计量打入汽车油箱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油品由专用罐车运至站内,通过密闭接头连接油槽车和卸油口,以自流方式卸油,油品按照不同规格分别固定贮存于地埋卧式钢制双层油罐中,给汽车加油时通过加油机将油品计量打入汽车油箱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设置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系统是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二次油气回收系统)组成。该系统的作用是通过相关油气回收工艺,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密闭收集、储存和回收处理,抑制油气无控逸散挥发。油气回收系统采用管道方案,即指通过密闭加注油料设备,将加注过程中所排出的油气用管道送回到油罐,并且把油罐的气相空间管道连通,形成“油出去、气回来”的一种动态平衡系统。****保护厅《**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赣环发〔2013〕17号)的要求。项目经油气平衡、油气回收系统作用后,油气回收率可达到95% 废水: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水为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的生活污水汇总后达****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达标尾水排入白露河最终汇入信江。建设单位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 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同时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振、隔声、吸声等措施,进出站内车辆减少鸣笛、减速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三级隔油沉淀池清理废油泥,油罐、回收装置清理产生的废油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抹布、含油手套,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其中三级隔油沉淀池清理废油泥,油罐、回收装置清理产生的废油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抹布、含油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应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运营期贮罐灌注、加油作业等过程中以气态形式逸出的挥发性有机气体(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达标排放。设置有3套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即三次油气回收系统)组成,回收率为95% 废水:厂区内排水系统“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本项目地面冲洗废水经排水沟+三级隔油沉淀池预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同时本项目考虑事故风险状态下对西侧信江的影响,在厂区西北侧设置应急事故池,达****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达标尾水排入白露河最终汇入信江。建设单位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房体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进出站内车辆减少鸣笛、减速等措施进行降噪。 固废:三级隔油沉淀池清理废油泥,油罐、回收装置清理产生的废油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抹布、含油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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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隔油沉淀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三级隔油沉淀池 | 加油站出水口进行pH、CODcr、氨氮、BOD5、SS、石油类、TP、TN监测,本项目综合废水各项污染物最大浓度分别为:pH为7.35、CODcr为100mg/L、BOD5为42.7mg/L、氨氮为9.45mg/L、SS为37mg/L、TP为1.08mg/L、TN为25.6mg/L、石油类为0.19mg/L |
| 1 | 油气回收系统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 油气回收系统、绿化 | 厂界在上风向单位周界外10米范围内设置1个参照点,于下风向厂界10米范围内可能的浓度最高点处设置3个监控点,监测因子包括: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废气外排浓度最大值:非甲烷总烃为1.42mg/m3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房体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进出站内车辆减少鸣笛、减速等措施进行降噪 | 厂界四周监测,昼间噪声范围在56.2-59.6dB(A)之间、夜间噪声范围在45.5-49.3dB(A)之间 |
| 1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三级隔油沉淀池清理废油泥,油罐、回收装置清理产生的废油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抹布、含油手套,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其中三级隔油沉淀池清理废油泥,油罐、回收装置清理产生的废油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抹布、含油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应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三级隔油沉淀池清理废油泥,油罐、回收装置清理产生的废油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抹布、含油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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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