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柴油发电机组设备设施维修维保采购(2026.7-2027.8)
采 购 人:****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 询价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 询价采购须知
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
询价采购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询价采购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询价采购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询价采购邀请函
被邀请人:
一、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 ****2026年柴油发电机组设备设施维修维保采购(2026.7-2027.8)
项目编号: ****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 ****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99865.67(含税总价)
分项控制价
采购内容与范围: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柴油发电机组设备设施维修维保。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6年柴油发电机组设备设施维修维保采购(2026.7-2027.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等相关内容。
2.主体要求: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能提供有效证明。
3.财务要求:供应****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6年1月1****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4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 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电气类或机电设备维修维保类似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双方、服务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4.信用要求:供应商须提****银行出具的资****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函头如有指定收函单位的,应是本项目的招标人或供应商单位,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指定收函的无效。标书代写
65.其他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签署询价响应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签署询价响应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外籍人员时,应提供足以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件(证据)。
(2)供应商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其他合法账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收取有关款项的唯一账号。
(3)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守法诚信承诺书》。
(4)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5)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同意招标人
7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价。
(2)存在下列情形的,采购人应否决或取消中选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标书代写
(3)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标书代写
(4)供应商存在因实施或参与涉烟违法活动,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机关认定构成涉烟违法犯罪。
(5)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内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
(6)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4 日 9 时分00秒---2026年10月22日 9 时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采购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标书代写
(4)获取采购文件费用: 0 “元/标包或元/项目”[根据招标建档-流程信息“售标方式”选择“按标包/按项目”对应填写采购文件费用单位],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平台递交请选择此项)
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秒。(发布询价公告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递交方法: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2、供应商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登录后“平台-我的工作台”中“CA申请”和“CA申请帮助”查看,也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3236进行咨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电子平台递交请选择此项)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00秒(发布询价公告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开标地点及方式: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集中解密”。
2、开标地点: 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评标请选择此项)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 00秒。(发布询价公告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递交方法:线下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地址:********公司(**省**市**区****社区洞庭大道西段1999****卷烟厂一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纸质评标请选择此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 9 时30 分 00秒(发布询价公告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开标地点及方式: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供应商必须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开标地点:********公司。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发布媒介: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cn)、(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管理部****采购办)(监督电话:0736-****321)。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鼎**灌溪镇(鼎****园区兴工大道8号)
联系人:夏瀚
电 话: 0736-****321
电子邮件:****@qq.com
第二章 询价采购须知
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时,应以本附表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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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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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2026年柴油发电机组设备设施维修维保采购(2026.7-2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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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 地址:**市鼎**灌溪镇(鼎****园区兴工大道8号) 联 系人:夏瀚 联系电话:0736-****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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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2.2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直接邀请 □从供应商**库中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 √ 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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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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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等相关内容。 2.主体要求: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能提供有效证明。 3.财务要求:供应****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6年1月1****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4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 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电气类或机电设备维修维保类似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双方、服务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4.信用要求:供应商须提****银行出具的资****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函头如有指定收函单位的,应是本项目的招标人或供应商单位,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指定收函的无效。 65.其他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签署询价响应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签署询价响应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外籍人员时,应提供足以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件(证据)。 (2)供应商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其他合法账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收取有关款项的唯一账号。 (3)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守法诚信承诺书》。 (4)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5)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同意招标人 76.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谈。 (2)存在下列情形的,采购人应否决或取消中选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3)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存在因实施或参与涉烟违法活动,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机关认定构成涉烟违法犯罪。 (5)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内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 (6)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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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接受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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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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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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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6年10 月22 日9 时 30 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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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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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15.4款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99865.67(含税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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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17.1款 |
保证金 |
□要求提交 形式一: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xxxxx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注:请各供应商(投标人)尽量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后到账的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须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足额汇至如下账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其他方式均不接受)。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根据评审场地要求进行修改):长****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东塘支行 账号:190********04645247 特别提醒:①****银行转账时间差,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②转账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形式二: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 (2)担保金额:人民币xxxxx元 (3)递交方式: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保函原件,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函及单位名称”,接收地点:xxxxxxxxxx。保函格式以出具机构官方范本为准。 √不要求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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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18.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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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采购:1份,按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要求加密 √线下采购:纸质版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建议双面复印。电子版本应为正本扫描件,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以及项目名称,U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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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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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电子采购: 中烟电子采购平台 √线下采购:具体地点:********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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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响应文件的询价采购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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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30.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第四章“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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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31.2款 |
确定中选人 |
本项目确定1名中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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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31.3款 |
确定中选报价 |
1、一家中选:中选人的报价为中选报价; 2、二家及以上中选: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以第一次所有中标供应商中能正常供货(每个系列或规格)的最低报价为合同价。如中标供应商不接受本文件明示的合同价(最低报价)偏离幅度,可以书面申请放弃中选资格,并免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等处理,报价最低中选者除外。如中标候选人放弃,****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次选择、公示替补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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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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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35.1款 |
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
发布媒介: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cn)、(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 公示期限: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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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37.3款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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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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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39款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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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见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
2.2“供应商”是指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参加询价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小组”是指采购人组织的、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投标(设备集成和采购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本项目规定的失信行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款;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采购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存在因实施或参与涉烟违法活动,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机关认定构成涉烟违法犯罪。
(5)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内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
(6)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参与询价采购的费用
4.1无论询价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7.现场勘察:详见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第7.1款
8.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其报价响应货物及其相关配套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
9.保密要求
9.1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文件、样品(如有)等应给予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否则将取消其报价响应资格。
二、询价采购文件
10.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
10.1 询价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询价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 询价采购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询价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询价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小组就有关询价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3.5供应商应按询价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
14.2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响应供应商应以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询价采购文件的有关约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5.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见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
16.供应商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保证金
17.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询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7.2 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3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文件有效期
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9.响应文件的编制
19.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响应文件制作
□线上采购: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投标工具功能将评审因素与响应文件内容相关联。
√线下采购:供应商应按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响应文件,在每一份采购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线上采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签章、盖章的地方,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签字,或使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盖单位公章。签字或签章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响应文件中特别要求“手写签字”的地方必须为手工签署后扫描上传,个人印章或签名章、电子签名章等均视为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执行。上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无 CA 数字证书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部分可采用彩色扫描件上传。
盖章是指:供应商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执行。公章指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分公司印章代替。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线下采购:采购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建议双面复印。采购响应文件电子版需为纸质正本采购响应文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以及项目名称。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响应文件的加密/密封
□线上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第19项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线下采购:供应商应将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进行密封,并标明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采购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视情况可以装入一个密封包,或分别密封。每一密封包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指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供应商应将采购响应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采购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至采购人。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线上采购: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在“电子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21.2供应商可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规定撤回响应文件,再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线下采购:
21.1供应商在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后可对其采购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人须在递交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供应商代表的签字或盖章。
21.2供应商对采购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采购响应文件”或“撤销报价响应”字样。
21.3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采购响应文件。
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线上采购: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拒收。
√线下采购: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询价采购
23.供应商资格审查
23.1****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4.询价采购程序
24.1询价采购程序:初步审查,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询价采购按本章第29款进行。
25.初步审查
25.1****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具体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6.实质性响应
26.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
26.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小组依据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来认定。****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来决定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性,而不是依据其他证据。
27.澄清
27.1 ****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询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 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8.符合性审查
28.1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
29.询价采购
29.1****小组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9.2****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除价格外,****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更改。
29.3评审过程中报价不合理、报价算术错误调整等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情况等通过√现场递交□电子采购平台进行。
30.提出中选候选人
30.1****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提出中选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0.2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
31.确定中选人及中选报价
31.1评标完成后,****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
31.2中选报价:见“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
32.询价采购终止
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通知供应商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重新评审
33.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4.保密及串通行为
34.1****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询价采购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采购人按照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将中选结果以适当方式将中选结果通知所有供应商。
36.评标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7.中选通知
37.1中选人确定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2中选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中选人在收到采购人的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询价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4 中选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7.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询价采购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8.2中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8.3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选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七、其他规定
39.其他规定
39.1询价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026年柴油发电机组设备设施维修维保采购(2026.7-2027.8)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第一条 鉴于条款
鉴于乙方参加甲方《****2026年柴油发电机组设备设施维修维保采购(2026.7-2027.8)项目》询价采购(采购编号:****),并成为本项目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6年柴油发电机组设备设施维修维保采购(2026.7-2027.8)文件内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同内容
2.1项目的具体内容
乙方负责对现有1组柴油发电机(规格: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型号C825
D5,序列号D13H000746)提供常规维修维保服务,涵盖机组巡检、工况检测、零部件查验、机油、滤芯等耗材更换、故障排查、机组调试、机体清洁养护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维修清单。
2.2项目的质量与保证
2.2.1技术要求:乙方以甲方提供的具体要求等为依据,按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务,无技术资料部分双方协商解决。具体要求如下:
所有维保、维修作业须严格遵循发电机组原厂技术参数规范及国家相关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实施,确保柴油机组恢复正常运行且工况良好,满足应急启动、稳定供电运行条件 。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维修维保工期项目的工期为 30 日,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本合同是:总价合同。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甲乙双方确定合同不含税总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含税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不含税价 元(大写: );增值税率 %。合同结算金额已包含了乙方业务开展以及为了实现最终目标所应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和税金。
4.2如国家增值税率调整,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合同含税金额。当四舍五入原因导致结算发票不含税合价与合同不含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同含税总价为准。
第五条 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验收标准及支付
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申请第一阶段履约验收,提请验收的履约内容为合同约定的完成的全部内容,履约地点为 **市鼎**灌溪镇(****园区)兴工大道8号 ,甲方验收人员为(设备、安全、监审、属地多部门联合验收),验收方式为乙方应当提交的履约结算资料为 送货单、合格单、工作方案、增值税发票等。
甲方收到乙方 全部履约验收申请资料 后,6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60 日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出具本阶段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转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质保期1年,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按照甲方提出的整改期限免费完成整改修复,直至甲方组织对整改内容进行确认验收合格,同时将按照整改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项目质保期。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6.1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伍仟元整)。
6.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及其它工作失误等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需要扣除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须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若合同须继续履行,乙方应保证金被扣除后 日内,到甲方处补足履约保证金。
6.3 履约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退回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2****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不计付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1甲方负责项目进度的统一安排及协调,及时组织有关验收工作,享有对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的权利。
7.1.2对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和督促,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要求部分进行限期整改以至符合要求。
7.1.3协调乙方施工材料的临时存放场所。
7.1.4协调临时电源、水源。
7.1.5在乙方完全按照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7.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的要求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本改造项目。
7.2.2在完全按照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收取合同价款。
7.2.3乙方不得把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7.2.4乙方在实施改造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考核。
7.2.5乙方应文明施工,对甲方的设备予以爱护,做到仔细、认真、安全,不得损坏室内外任何设施、任何财物及成品,若有违反应彻底进行清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监督,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负责全额赔偿和接受罚款。
7.2.6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实施改造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若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承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相应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2.7严格按照双方认可的施工方案施工,不得降低质量标准,不得随意更改材料和设计。
7.2.8每批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由甲方、乙方进行核实,且施工用材料要提供产品合格证。
7.2.9乙方在排放施工噪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减轻噪音对周边的影响,使施工噪音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7.2.10乙方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音、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区的污染和危害。
7.2.11乙方应合理处理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应与一般建筑垃圾分类处理。
7.2.12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减少**浪费。
7.2.13项目竣工后,乙方应修整和恢复施工场所周围的原貌。
7.2.14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工作场地周边居民、当地政府的关系,营造良好的项目环境。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工(如甲方书面签证,同意开工期顺延的,以签证时间为准),将视为违约,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当交纳合同总额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8.2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延迟付款额 0.1 %的违约金。
8.3对于在服务过程中完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设备或系统损坏,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8.4维护保养过程中甲方按《安全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出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根据附件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乙方操作,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赔偿其经济损失。同时扣除违约金合同总额 0.1 %作为违约金。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处理,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5乙方在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每出现1次质量问题,甲方可扣除合同总金额的 0.1 %.累计扣除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8.6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工作生产区域内,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依照甲方相应规章制度,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查处结论作为乙方违约行为的证据,并据实追究乙方的相应违约责任。
8.7乙方服务期间,****公司名称的安全帽,****公司名称的工作服,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并将相关未按要求着装的人员清退出厂。
8.8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对甲方的生产、质量、设备、环保等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形考核乙方1000-20000元/次。如乙方还造成了甲方损失的,以上考核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8.9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对设备进行改造或者改造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减少合同改造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10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备设施的改造或验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1 %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按逾期时间累加,甲方可在办理付款时一并扣除)。逾期30天仍不能完成改造或通过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1 %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如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11在合同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售后故障通知后,应在30天内解决故障,逾期解决的,乙方应按每天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8.12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合同金额的0.1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实际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8.13任何一方违反知识产权约定的,应按合同金额的0.1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实际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8.14合同损失赔偿包括实际直接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以及商誉损失、诉讼或仲裁费、调查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乙方从甲方处获得的任何性质、任何内容、任何载体、任何形式的非公开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乙方只能由其履行本合同所必要的工作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乙方不得做其他用途,也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除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人员和机构。
9.2如乙方将在甲方处获取的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均同意将本方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制在涉及本合同执行的工作人员范围,并对他们提出保密要求,严禁私自泄露。
9.3乙方在本合同项目结束后,负责将本项目的所有相关信息及资料完整地交付甲方,不得自行保留,否则,视为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
9.4乙方(含乙方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咨询者、代理人、顾问等相关人员或机构均为保密义务人。乙方应当确保获知甲方保密信息的上述人员或机构知悉且同意于任何时间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及受其约束,负有与乙方同等保密义务,且乙方应当对上述人员或机构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5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撤销、无效或终止而终止。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除甲方已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外,乙方应当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相关信息。
第十条 知识产权条款
10.1权利归属:乙方因履行执行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其著作权、专利权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和权益归甲方所有,属于甲方的单位作品。甲方对此全部开发成果享有所有权、收益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摹仿复制、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0.2知识产权保证条款:乙方须保证甲方在持有和使用本合同项目成果时,不受到第三方针对该成果和研发过程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指控。如果发生该等事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该纠纷应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诉讼费、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第三方侵权主张成立而使甲方蒙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补偿金、商誉损失、暂停/终止使用标的成果损失、标的成果替代使用成本、诉讼费、鉴定/评估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调查费等),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第十一条 廉洁条款
11.1合同双方应守法经营、廉洁自律,共同遵守《廉洁履约协议书》(见合同附件),防范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合法有序开展,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1.2若乙方包括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有甲方明示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经查实,甲方有权将该不良记录记入甲方的供应商诚信档案,并根据甲方的供应商管理规定予以违法失信惩戒,包括但不限于追究供方违约责任乃至解除合同,且保留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媒体公开的权利。
11.3当乙方出现不良行为情形时,甲方有权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见合同附件)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特别提示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本合同中涉及的甲方有关技术标准、检验标准、财务制度、供应商管理、供应商管理评价规则等企业内部文件,以及相关的招标文件、商务谈判文件或记录为本合同履约要求的一部分,乙方在此明示已知晓有关内容,并确保自身行为符合甲方内部文件的最新要求。
第十三条 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条款
乙方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提供的货物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等要求。乙方应做到并保证其相关人员做到,在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场所工作的时候,都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等要求,包括在甲方管辖区域遵守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要求。乙方应提供有关产品危险性方面的信息,并告知甲方相关规定、准则和注意事项。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发生与废物的排放、有害物质或者其他污染物有关的索赔或者损失,乙方应该承担任何第三方对于甲方的索赔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条款
14.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火灾、水灾、旱灾、风灾、雪灾、冰灾、地震、山崩等;政府行为,如政策变化、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禁运、疫病等。国家另有规定的,应遵从其规定。
14.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以合理方式立即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及时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政府部门、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的存在;如因一方怠于通知而造成另一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怠于通知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
14.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受到影响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
14.4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14.5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5.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并签订补充合同。
15.2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5.2.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15.2.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15.2.3丧失商业信誉;
15.2.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依据本条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5.3甲方认为乙方可能存在《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中止履行,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上述情形消除后7日内,甲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通知乙方恢复履行。
1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15.4.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5.4.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15.4.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履行(注意:须与迟延履行违约责任的约定一致);
15.4.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5.4.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5.5.1乙方迟延履行超过30日,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履行的(书面形式是指邮件、电子邮件、传真)。
15.6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根据验收结果据实结算。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本合同、附件;2.中选通知书;3.询价文件等。以上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第十八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
19.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本合同中所列示的送达地址。
19.2一方当事人变更送达地址信息/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 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合同联系地址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各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适用于诉讼/仲裁的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特别程序及执行程序。
19.4合同各方当事人保证提供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使往来函件、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因当事人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导致往来函件、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时,即为送达。
19.5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附件:1.技术要求
2.廉洁履约协议书
23.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
34.安全协议
(以下无正文)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地址: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传真: |
电话: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税号: |
税号: |
| 邮编: |
邮编: |
合同附件1
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要求:乙方负责对甲方现有柴油发电机组(规格: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型号C825 D5,序列号D13H000746)提供常规维修、定期维保服务,涵盖机组巡检、工况检测、零部件查验、机油、滤芯等耗材更换、故障排查、机组调试、机体清洁养护等相关工作。
2、技术标准要求:所有维保、维修作业须严格遵循发电机组原厂技术参数规范及国家相关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实施,确保机组工况良好,满足应急启动、稳定供电运行条件。
3、作业人员要求:乙方须委派具备柴油发电机组维保从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开展作业,严格遵守甲方厂区安全管理规定,规范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应急处置要求:乙方建立故障应急响应机制,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须在约定时限内抵达现场开展故障处置工作。
5、资料报送要求:单次维保、维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完整维保检修台账、工况检测资料,清晰载明检修项目、更换配件清单、机组运行检测结果。
6、质量质保要求:本次维保服务及更换零配件须提供相应质保期限,质保期内因维保施工、配件质量引发同类故障,乙方须免费予以处置修复。
7、现场管理要求:乙方作业全过程自觉服从甲方现场统一管理,规范文明施工,做好油污、废弃物处置,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清单明细表
| 柴油发电机组维修清单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发电机组故障检测 |
包括:保护性拆卸设备局部配件、分项测试、确认故障原因以及需更换的配件规格型号等,恢复安装配件。 |
项 |
1 |
| 2 |
发电机组进行维修维护 |
包括:更换柴油滤芯、机油滤清洁器、水滤芯、V型皮带等配件;添加机油、防冻液等; |
项 |
1 |
| 3 |
发电机组控制系统整改 |
包含:更换控制柜(规格型号适配)1套,技术员调试检测。 |
项 |
1 |
| 4 |
喷油器进行检测及油泵试验台测试 |
含保护性拆卸,12支喷油器检测。 |
项 |
1 |
| 5 |
配套电气系统检查 |
发电机组所有电气、机械系统检查 |
项 |
1 |
| 6 |
机组油箱清洁保养及添加柴油 |
油箱规格:1.4m×1.2m×1.2m; |
项 |
1 |
合同附件2
廉洁履约协议书
为促进甲乙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依法依规经营、诚实守信履约,相关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防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保障双方经济活动合法有序开展,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以及烟草行业、******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特订立本廉洁履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义务
1.甲方本业务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个人或投资的企业与乙方发生业务往来;不得通过投资入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投资、委托他人或企业投资、持有“干股”等)、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居间服务等)或其他形式从乙方获取经济利益。
(注:协议书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甲方本业务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2.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向乙方推荐或指定分包商、供货商、服务商;不得向乙方或其分包商、供货商、服务商推荐或指定购买经济合同有关的材料和设备等。
3.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借业务活动之机,安排人员在乙方获取薪酬。
4.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接受或索要乙方的现金、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接受或要求乙方安排请吃、请钓、旅游、健身、打牌、唱歌等消费娱乐活动;不得以借用方式占用乙方财物;不得向乙方借款,或者以借款给乙方或其关联人的方式获取回报;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邀请或接受乙方参加家中乔迁、寿宴、子女升学及婚丧嫁娶等。
5.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与乙方人员来往过程中,不得出现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保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内及在参与甲方采购活动的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因招投标活动受到行政处罚记录,并坚决抵制围标串标、买卖资质、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及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2.不得从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其投资的企业处进行采购。不得接受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通过投资入股、提供服务或其他形式获取经济利益。
3.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其投资的企业。不得接受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向乙方推荐或指定的分包商、供货商、服务商,或者采购其推荐或指定的与经济合同有关的材料和设备等。
4.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在乙方或乙方关联单位工作。
5.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行贿;不得向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提供财物;不得安排请吃、请钓、旅游、健身、打牌、唱歌等消费娱乐活动;不得报销应由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与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相互借款;不得参加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乔迁、寿宴、子女升学及婚丧嫁娶等。
6.与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来往过程中,不得出现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7.在业务**过程中,如发现甲方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索、拿、卡、要”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反映情况。
8.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问题的核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隐瞒、转移、销毁相关信息或资料。
第三条 法律责任
1.甲方人员违反协议书的第一条约定的,一经查实,按照管理权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烟草行业和甲方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协议书第二条规定的,一经查实,根据甲方《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其他供应商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或终止主合同,且有权通过媒体公开上述行为。
3.乙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协议书第二条规定,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条 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
协议书为主合同附件,在主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与主合同同步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接受并严格遵守。
第五条 特别提示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协议书所约定的内容已准确理解,对其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合同附件3
HNZY/GL-CG-18-260429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烟采购业务活动中供应商的行为,防范采购领域廉洁风险,推动**中烟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公司全资、控股和管****公司)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公司采购活动,向公司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见附录A)
第五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遵循事实清楚、客观公正、程序合法、审慎认定、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公司党组会和各****支会)是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认定主体。公****商行贿行为、总部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认定,及所有暂缓、缩短或降低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措施的决定。各****支会)负责本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认定,提出暂缓、缩短或降低执行不良行为处理措施的建议。
第七条 ****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规范管理部门”)是供****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公司****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办”)是公司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归口管理牵头部门,****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负责总部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的收集、核实,并向公司党组会提交处理建议;****公司要求提报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信息。
****管理部门是各单位供****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核实,向本****支会)提出处理建议,并****公司规范办报备。
第八条 公****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各级采购实施、采购需求部门,及其他职****管理部门进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调查核实,在采购活动中发现供应商涉嫌存在不良行为的,****管理部门,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提供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涉嫌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采购实施部门负责将本单位的处理决定及时书面告知被处理的供应商。
公司规范办应通过合****公司采购活动服务的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审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其发现供应商涉嫌存在不良行为时及时书面告知相关部门。
第三章 不良行为处理措施
第十条 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
(一)禁入措施,指永久或在一定期限内,在公司新采购活动中做中标资格否决处理;
(二)业务处置,指对在供供应商采取警示约谈,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等处理措施。
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适用于所有不良行为,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追究违约责任。指根据合同约定,对其不良行为构成违约的在供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包括相应扣除履约保证金、要求支付约定违约金以及赔偿其他损失等。符合终止或解除合同条件的,依法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供****公司通报存在行贿行为的,****公司采购活动中经认定存在不良行为的,被相关行政、司法部门认定存在不良行为的,****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并根据行为严重程度,在公司范围内实施禁入措施和业务处置。
(一)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禁入期1年。在供供应商降低未执行供货份额20%或缩短未执行周期服务期限20%,扣除履约保证金20%;
(二)认定为较重不良行为,禁入期2年。在供供应商降低未执行供货份额40%或缩短未执行周期服务期限40%,扣除履约保证金40%;
(三)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禁入期3年。在供供应商降低未执行供货份额60%或缩短未执行周期服务期限60%,扣除履约保证金60%;
(四)认定为特别严重不良行为,永久禁入。终止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100%。
以上所述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是指在与**中烟发生业务时认定不良行为时才予以扣除。在供供应商未缴纳履约保证金,产生的违约行为在应付款扣除相应违约款。在供业务无备选供应商参照附录F执行。
第十二条 禁入措施和业务处置从认定之日起执行。被国家、****政府和行政监管部门公告存在不良行为的,****公司通报存在不良行为的,如规定了处置期限按其规定期限执行,如未规定处置期限按第十一条的规定期限执行。
第十三条 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在处理期内,或处理期满后,再次发生不良行为的,提高其当次不良行为严重程度一档,并从当次不良行为认定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在处理期内,因其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暂时无法替代的,由采购实施部门、采购需求部门提出意见,规范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各****支会)经集体研究后,报告公司规范办(附录B),经公司党组会审定后,可以暂缓、缩短或降低执行处理措施。公司规范办****公司报备。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将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第十五条 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在处理期内,能主动整改、消除或减轻不良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以申请缩短禁入期和(或)降低业务处置力度,但实际禁入期最短不得少于处理决定对应时间的一半,实际降低比例不得少于处理决定对应比例的一半。因行贿行为而认定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原则上不得缩短禁入期和降低业务处置力度。
第十六条 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提出的缩短禁入期和(或)降低业务处置力度申请,由采购实施部门、采购需求部门提出意见,规范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各****支会)经集体研究后,报告公司规范办,由公司党组会审定。
第十七条 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禁止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以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且不受其名称变更的影响。
第四章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 信息收集与核实。规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涉嫌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核实;初步认定供应商存在不良行为的,应当告知供应商,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根据核实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九条 规范管理部门将供应商不良****公司党组会或各****支会),对处理建议进行研究,认定是否属于不良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 各单位在做出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决定后,及时将《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通知书》(附录D)送达供应商。无异议后,应在5****公司规范办备案(附录C);如为在供供应商,备案同时需报送具体业务及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 涉及行贿供应商的且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公司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或其他处理决定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各相关部门应将相****管理部门。各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填写《行贿供应商列入行业“黑名单”提报表》(附录E),****公司规范办。公司规范办应在收到相关资料10个工作日内,组织核实相关内容,报公司党组会集体研究,做出认定。公司规范办根据****公司报送相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公司采购活动要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采购活动做中标资格否决处理:
(****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三)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
(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
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
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
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规范管理部门组织招标项目的上述查询工作,采购实施部门组织非招标项目的上述查询工作。
第二十三条 采购实施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确保被列入第二十二条情形****公司新采购业务活动。在供供应商要补充签订廉洁协议,由采购实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警示约谈,明确廉洁要求。
第二十四条 采购实施部门在与原供应商续签合同时须进行查询,被列入第二十二条情形且在禁入期内的,不得与其续签合同。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在采购业务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需及时纠正,造成后果的,****管理部门****公司《综合管理考核规定》《公司问责工作实施细则》等,提请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1.采购活动中不履行查询程序、不落实查询结果的;
2.发现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未及时上报、故意瞒报,或因疏于监管未提请认定供应商不良行为的;
3.未及时或全部落实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的;
4.利用本管理办法对不存在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排挤歧视、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5.有其他违规情形需追究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对涉嫌存在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核查时,发现公司员工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移交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按本办法最新版本执行。
第七章 附录列表
| 编号 |
记录名称 |
保存处 |
保存期限 |
| 附录A |
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情形 |
——— |
——— |
| 附录B |
供应商不良行为暂缓执行处理决定申请表 |
公司规范办 |
五年 |
| 附录C |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决定备案表 |
公司规范办 |
五年 |
| 附录D |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通知书 |
采购实施部门、****管理部门 |
五年 |
| 附录E |
行贿供应商列入行业“黑名单”提报表 |
公司规范办 |
五年 |
| 附录F |
与不良行为供应商业务切割操作规程 |
——— |
——— |
附录A
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情形
| 行为类别 |
不良行为 |
具体情形 |
不良等级 |
|||||
| 采购寻源 |
违法违规违纪获取采购信息 |
1.非法打听、获取****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的; 2.以非正常渠道接触知悉采购活动评审情况的人员,打听评审情况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扰乱采购秩序 |
3.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恶意威胁、骚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本单位采购工作人员的; 4.违反采购评审现场纪律或扰乱评审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5.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或评审现场撤销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干扰其他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7.对本单位采购活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恐吓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 弄虚作假 |
8.以他人名义投标,参与采购活动或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9.出让或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10.超越资质等级承揽项目、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项目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项目的; 11.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其他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2.在本单位采购活动中,对政府监管项目,****委员会****政府监管部门认定为围标串标的,对非政府监管项目,****委员会****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围标串标的,没有明确新采购活动禁入期限的。 13.同一项目不同标段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采取选择性提交企业资质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 |
合同签订 |
14.在签订招标采购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15.无正当理由在中标(成交)后拒不签订合同,或拖延签订合同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16.在所有中标供应商中以最低报价中标,无正当理由在中标(成交)后拒不签订合同,或拖延签订合同的,或不按合同规定履行。 |
严重不良行为 |
|||||||
| 合同执行 合同执行 |
17.履约期间,供应商资质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不及时告知本单位或故意隐瞒的; 18.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延迟交付、不完全履行、偷工减料、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形的; 19.未经本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原材料、组部件,降低标的物标 准的; 20.工程项目供应商不配合属地管理工作,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单位组织的设计联络会、施工图会检 工程协调会等会议,造成项目无法有效开展的; 21.履约期间向本单位恶意加价,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提高供货份额,或以不正当理由拖延工程结算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22.将中标(成交)项目整体转包,或肢解项目后转包,或违约分包的; 23.擅自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 24.因延迟交付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影响本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 25.提供的物资、服务出现严重问题且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且拒绝协商解决的; 26.采取不正当手段降低工程质量,或骗取工程款的; 27.在工程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28.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或含有重**全漏洞,或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 29.信息化建设项目或运维项目发生重大事故,信息化建设项目不按等级保护要求进行网络安全防护, 30.故意隐瞒质量瑕疵,给本单位产品质量带来风险,或因供应商责任致使工程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合同履约 |
31.项目验收不合格且不按本单位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2.工程项目供应商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致使过程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能及时按要求移交完整工程 档案资料。 33.履约期满后或履约终止后,不向本单位提供完整的项目成果资料,或故意拖延、拒绝与新的中标(成交)单位交接工作和资料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泄密 |
34.擅自泄露本单位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造成本单位损失 |
35.因员工劳动关系、保险缴纳、工伤处置、作业现场防护不到位等原因,使本单位成为被告或共同被告,或给本单位造成损失。 |
经济损失数额100万元以下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 36.因违法、违规、违约造成本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
经济损失数额100万元以下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 37.违反合同约定,未经公司同意,向本单位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烟用包装材料实物、模板、标样信息、工艺参数、防伪技术等,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 项目实施 |
安全生产 |
38.对安全事故隐患未按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及时消除,或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且拒不整改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39.在吊装、拆除、动火、高处、有限空间、杀虫等危险作业时不符合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且同一服务周期内根据合同或《安全协议》处罚3次(含3次)超过2000元及以上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40.供应商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本单位经济损失的。 |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认定伤残等级1-3级伤残1人,或单次造成认定伤残等级4-9级2人的事故;或造成财产损失在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
一般不良行为 |
||||||
|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3人(含)至5人重伤,或者造成财产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或5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财产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或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造成财产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 41.对本单位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 违法违规违纪进行利益输送 |
特定关系人利益输送 |
42.安排本单位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在其单位或关联单位工作的; 43.从本单位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或其投资的企业处进行采购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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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行贿 |
44.为本单位业务相关人员及特定关系人支付学习、培训、旅游、出国留学等费用,邀请业务相关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进行吃、钓、游、玩、赌等消费娱乐或赌博活动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45.在与本单位的业务**过程中,发现本单位人员“索、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不及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46.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行贿数额分别为: |
不满100万元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500万元及以上,****公司多个单位、多名干部职工行贿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 47.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在禁****公司干部职工行贿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 对本单位外采购相关人员行贿或受贿 |
48.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本单位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49.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委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尚未构成犯罪的。 |
尚未构成犯罪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构成犯罪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 ****公司公布、通知的 |
50.****公司公布的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通知的行业其他直属单位行贿供应商名单,明确新采购活动禁入截止日期的。 |
日期为公布或通知的当年或之后第一个自然年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日期为公布或通知后的第二个自然年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日期为公布或通知后的第三个自然年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 禁入期为永久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 异议与投诉 |
虚假异议或投诉 |
51.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异议的; 52.捏造事实或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本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侮辱或恶意投诉的; 53.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 54.异议已答复或明知其异议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仍然向受理部门或其他部门寄(送)材料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55.一年内三次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 56.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的虚假、恶意投诉; 57.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向本单位进行投诉的。 |
较重不良行为 |
|||||||
| 政府公告 |
质量抽查 |
58.在国家局、****公司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或者专项监测抽查中,被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 政府监管部门认定存在不良行为 |
59.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在本单位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 |
禁入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
| 禁入期在1-2(含)年 |
较重不良行为 |
|||||||
| 禁入期在2-3(含)年 |
严重不良行为 |
|||||||
| 禁入期为永久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 其他 |
其他不良情形 |
60.在本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的检查调查和各级监委的案件查办中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 61.三年内被5家行业省级直属单位列入较重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 62.****公司和**中烟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情形。 |
对应等级 |
|||||||
| 63.对参与制假活动或以各种形式向制假分子提供支持的。 |
特别严重不良行为 |
|||||||
| 64.因疏于管理、未尽应有监管义务等原因,导致所管控**被他人用于制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
严重不良行为 |
|||||||
附录B
供应商不良行为暂缓执行处理决定申请表
报送单位名称(盖章): 报送时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姓名)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不良行为处理措施 |
禁入期限 (起止时间) |
申请暂缓执行单位 |
暂缓执行理由 |
暂缓执行期限 |
备注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1.本表中“暂缓执行理由”指暂缓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决定的具体事由。
2.本表涉及个人身份证信息时,应做必要的技术处理。
附录C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决定备案表
报送单位名称(盖章): 报送时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姓名)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 |
直接责任人(如有)及其身份证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认定单位 |
认**期 |
不良行为情形 |
处理措施 |
禁入期限 (起止时间) |
备注 |
|||
| 本单位(部门)在供业务处置情况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姓名) |
是否有在供业务 (是/否) |
项目名称 |
项目合同总金额(万元) |
项目截止期 |
已支付总金额(服务期) |
未执行总金额(服务期) |
处置措施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1.本表中“认**期”指认定单位作出不良行为处理决定的时间。
2.本表涉及个人身份证信息时,应做必要的技术处理。
3.本表涉及的相关资料(包括并不限于证据性材料、专题会议纪要、党组或党委会会议决议)应随同此表一并上报。
附录D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通知书
××(供应商名称或者姓名):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烟草行业政策以及《******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现对你单位/你在参与××(项目名称)中的不良行为处理如下:
一、不良行为情形描述:
二、处理措施及期限:
XX年内(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禁止参加******公司及各直属单位、公司全资、控股和管理企业的新采购项目。
请将处理措施及期限告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姓名)。
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认定单位名称)
××年××月××日
附录E
行贿供应商列入行业“黑名单”提报表
报送单位名称(盖章): 报送时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 |
行贿人及其身份证号 |
行贿数额 |
列入“黑名单”期限 |
备注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此表涉及的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书应随同此表一并上报。
附录F
与不良行为供应商业务切割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条 为严格有效执行行业对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管理规定,强化采购供应安全保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备用供应商是指当供货供应商出现采购文件中设定的情形时,****公司相关管理要求接替供货的中标人。
第三条 健全备用供应商使用机制。采购实施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涉及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货物、服务采购建立备用供应商机制,****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后,由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备用供应商数量及选取办法、启用及业务分配原则、计价规则等。备用供应商数量一般为中标(选)人+1,并列入候选人进行公示。采购实施部门应与备用供应商签订预约合同。供应商若采取自愿放弃备用资格的,可依次进行递补。
第四条 实施提前验证工作。备用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实施部****公司试用论证相关管理办法及《供应商管理程序》参加材料试用论证及现场评审工作。因特殊情况需立即启用备用供应商的,按试用论证管理办法的特殊情形优先组织样品检测、试验。备用供应商的现场评审及材料试用论证工作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原则上发出启用备用供应商通知书后六个月内完成。
第五条 通过材料试用论证和供应商现场评审的备用供应商,除直接替补供货外,原则上在下一轮采购周期内,中选同类品规采购项目时不再重复评审。对因材料试用论证不合格(小试允许2次)、现场评审不合格(允许2次)的备用供应商,取消其备用资格,同时可依次确定备用供应商进行递补并开展上述工作。
第六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首次签订合同时,以所有供货供应商(备用供应商除外)每个系列或规格最低报价为合同价;当备用供应商启动且能正常供货时,按照每个系列或规格的首次合同价与备用供应商报价中较低者为新确认合同价,所有供货供应商按照此新确认合同价签订新合同。
第七条 当供应商出现禁止供货情形时,规范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法律、审计、纪检监察、采购实施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商议应对措施(含备用供应商启用、业务量分配、业务切割时限等),由公司规****公司党组会审议决定后,立即启用备用供应商。
第八条 ****公司党组会决定,向备用供应商发出启用备用供应商通知书;由采购实施部门与备用供应商签订供货供应商合同并督办其完成现场评审、材料试用论证,现场评审、材料试用论证合格后可进行正常供货;备用供应商的业务分配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规范办对备用供应商的提前试验工作进行督办及查证;公司规范办、纪检监察部对供应商的业务处置情况进行查证;贯彻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党组巡察范围。
第十条 ****公司****公司党组会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规范办负责解释。
合同附件4
安全协议
记录编号:FRFK/AQ/GL-06/05.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和甲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由****归口管理部门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各方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地方要求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技术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主合同名称与编号:
乙方委派至甲方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委派至本项目现场监督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施工或作业地点: ****
主合同约定的工期:
二、甲方职责
1、****管理部门应在相关方进入区域作业前,项目经办人应持项目商务合同和相关方作业人员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应提交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复印件、【重点相关方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清单】【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监督方案】、【项目施工责任牌】等相关资料签订该协议。
2、甲方****公司相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告知乙方,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乙方安全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培训签到表】。
3、甲方项目经办人应督促相关方作好对该项目的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以及对应的防范措施。
4、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有权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者违规行为严重的,****委员会审批后取消乙方合格供应商资格。
5、甲方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公司相关条款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够的部分由乙方补齐。
6、甲方有权对于乙方违规情形较为严重的个人可要求乙方取消其作业资格,触犯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第一时间为抢救伤员等抢险救灾活动提供便利和支持,全力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8、甲方项目经办人应全面跟踪对该项目的安全、质量、规范、进度管理。
9、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乙方的,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甲方应定期组织对乙方安全工作的检查,协调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乙方安全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在发包或者出租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因乙方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损失。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和甲方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保障本项目安全生产。
2、乙方相关人员应熟悉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遵守相关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应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甲方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保留相关学习及安全管理记录;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项目施工、服务或生产作业,同时承担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保留相关安全检查记录。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工作,及时向甲方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乙方应配备专职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做好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5、乙方入场作****管理部办理相关入场审批手续。
6、****公司服务的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机关追逃人员、邪教组织参与人员,若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管理部备案。
7、乙方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的应由取得有效相应资格证的人员作业。
8、乙方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危险作业的(包含却不限于临时用电作业、焊接和氧割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
9、乙方物资进****管理部门办理出门手续,应主动接受甲方检查。
10、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从业人员配备、发放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督促从业人员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检查工作。
11、乙方在甲方管理区域内行驶或停放的车辆应遵守甲方相关规定,禁止在消防通道、道路交叉出入口以及设有禁停标志和未划有停车线位的区域停放车辆,禁止超速行驶。
12、乙方应严格安全施工组织,并定期开展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与整改,并保留相关检查与整改记录。
13、乙方应对本单位派驻甲方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遵章守法、安全文明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教育,对屡教育不改的人员要进行撤换,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14、****公司内工作,****公司的环境卫生整洁,要按照甲方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现场管理;完成一天的工作任务后,要及时清理好作业区和装卸货物现场的垃圾和杂物,整理好各类物品堆放至指定区域。
15、对安全风险性较大的项目或高风险危险作业,乙方须充分识别安全风险,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部门备案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做好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16、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与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阻碍甲方履行安全职能。
17、乙方应及时反馈作业现场的各类安全异常情况或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和处理相关安全问题。
1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生产、动力等设备设施,如损坏甲方财产的,乙方应积极向甲方报告并协商修复或赔偿。
19、乙方如发生安全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救援并向甲方报告,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报甲方备案。
20、乙方在作业现场产生的废弃物由乙****公司外进行无害化处理,****公司影响环境或造成污染。
21、乙方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向项目经办人提出申请同意,****管理部备案,到门卫落实出入登记手续。
22、乙方或乙方与其他“经济**者(第三方及以外)”签定的**关系在甲方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环境等事故责任,应承担相应责任。
23、乙方应采取好防扬尘措施;22:00后,严禁乙方使用高分贝或刺耳的工具及作业方法。
24、乙方作业时间需原则上18:00点前结束,需加班,****管理部门申请,****管理部备案。
四、违约责任
乙方应具备从事此项目施工作业应具备的营业资质证书及作业许可证;同时如本项目须取得行政备案或审批的,应由乙方先取得许可或备案;如因此导致甲方行政责任的,应予以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乙方未建立用工实名制管理台帐或登记虚假信息的,扣除200元/每次。
3、乙方未按规定办理安全手续,如属乙方有意拖延或拒不办理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每次,并责成补办有关手续。
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反甲方其他有关安全、消防、治安、交通、环保等制度的,按甲方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损坏甲方生产、动力、通讯、电力、消防、监控等设备设施的,照价赔偿。
5、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存在以下违规作业现象的,扣除1000元 /每人.次,重复出现翻倍处罚;
——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在现场作业的;
——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按规定分类存放或堆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无专人管理、私自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施工区域的;
——设备带病运转或无安全防护装置的、下班后未及时切断施工设备电源的;
——在进行吊装、明火、高处等危险作业施工前未办理审批许可证的;
——违章吸烟或在乙方施工管辖区域内发现烟头的;
——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落实现场管理规定和环境保护措施的;
——大型工程机械、车辆存在安全缺陷,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未及时整改又投入运营的。
——经甲方提出后,仍未提供项目有关检验检测报告或竣工验收安全资料不符的。
6、乙方机动车辆出入库区、生产区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500元/每台次,重复出现翻倍处罚:
——超速、超载行驶;
——货物堆码、装卸作业活动不符合安全要求;
——遗洒、飘散载运物不及时整改;
——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指定区域停放或堵塞消防通道;
——不服从门卫监督管理。
7、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在甲方区域内私带或私藏原辅材料及其它公共财物的,每次按该物资价值的3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物资价****管理部门核定)。
8、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内有违法行为,****机关行政处罚的,扣除10000元/每人次;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9、非甲方原因,乙方员工在甲方区域内发生一般以下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或环境污染事故(按照甲方界定标准执行),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每起;发生一般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以上盗窃案件,影响公司安全绩效的,严重影响甲**常生产秩序或受到有关主管部门查处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个性化条款
1、乙方应切实履行商务合同、投标文件中相关安全约定的其他要求,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保障措施并落实到位。如出现一项不符合,扣除500元/项,重复出现翻倍处罚。
2、乙方动用甲方设备设施、出入非许可重点区域等作业行为未经甲方批准的每处扣除1000元,或虽经批准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处扣除200元,并限期整改。
3、因本项目需要,乙方需要对人员、设备等进行变更的,乙****管理部门对其做好人员的资质审查、教育与交底,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技术资料。未开展或未提供的不得变更,并扣除500元/人.次,重复出现翻倍处罚。
4、乙方应在规定地点实施装卸作业,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实施有序装卸,发生违规强行插队装卸作业的行为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500元,重复出现翻倍处罚。
5、乙方作为专业企业,乙方应督促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本项目作业引发的周边及安全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相关赔偿由乙方负责,并扣除乙方履约安全金1000元/人.次,重复出现翻倍处罚。
6、乙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乙方应具备从事此项工作所应具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运输车辆、装卸及转运工具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一次不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应予以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5000元。如因此导致甲方行政责任的,应予以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7、乙方应制定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吊装、火灾、高处作业、中毒等重点安全风险专项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未制定重点安全风险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的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8、归口管理部门未对资料进行审查、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的、安全管理或技术措施未落实的以及其他不符合甲、乙双方违规其他情况的,均参照甲方《综合管理考核制度》****管理部门、属地管理部门进行考核。
9、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甲方要求限期整改的,乙方应在指定期限内整改,整改不及时或达不到要求的,按本协议相应条款加倍扣除,本协议无相应扣除条款的,依据甲方《综合管理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对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六、其他内容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要求以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商务合同中有关安全管理或技术措施内容作为本协议的附带文件。
2、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方管理要求对本项目乙方安全、消防、治安、交通、环保等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考核。
3、乙方因人员、设备、作业、原辅材料等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不善造成风险失控和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约谈乙方项目负责人,乙方应制**全管控方案、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并实施。
4、本协议有效期与商务合同期一致,但不超过3年;履约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如因质保期内有在甲方现场作业的,按本协议执行;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本协议。
第四章 评审步骤及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选候选人 排序方法 |
****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
||
| 1.1.2.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供应商营业证照一致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线上采购: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签章、盖章的地方,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签字,或使用CA 数字证书签章、盖单位公章。 签字或签章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响应文件中特别要求“手写签字”的地方必须为手工签署后扫描上传,个人印章或签名章、电子签名章等均视为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执行。上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无CA数字证书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部分可采用彩色扫描件上传。 盖章是指: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执行。公章指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分公司印章代替。 √线下采购: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签章、盖章的地方,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等相关内容。 |
||
| 主体要求 |
供应商均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能提供有效证明。 |
||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 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电气类或机电设备维修维保类似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双方、服务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须提****银行出具的资****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函头如有指定收函单位的,应是本项目的招标人或投标人单位,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指定收函的无效。 |
||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签署询价响应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签署询价响应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外籍人员时,应提供足以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件(证据)。 (2)供应商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其他合法账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收取有关款项的唯一账号。 (3)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守法诚信承诺书》。 (4)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5)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同意招标人 |
||
| 不存在禁止参与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询价须知前附表”第3.2项、3.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1.1.2.2 |
符合性审查 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询价须知前附表”第15.4款规定 |
| 响应内容 |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询价须知前附表”第18.1项规定 |
||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询价须知前附表”第17.1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服务方案 |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小组采用集中办公、封闭谈判的方式进行评审。
评审开始前,工****小组成员宣布评审纪律和评审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询价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采购活动中,不得透露与项目有关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小组对供应商的澄清或修正需提供和规定较充分的时间,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放弃询价。
2.初步评审
2.1资格性检查
****小组依据有关法律和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在资格性检查时,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响应文件要求或过期失效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2符合性审查
****小组从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中止询价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3.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3 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
2.3.4 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
3.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3.1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3.2.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3.2.2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3.3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3.3.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3.3.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4.详细评审
4.1****小组本章规定的方法、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章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方法: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5.推荐中选候选人
5.1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询价采购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要求: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现有柴油发电机组(规格: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型号C825 D5,序列号D13H000746)提供常规维修、定期维保服务,涵盖机组巡检、工况检测、零部件查验、机油、滤芯等耗材更换、故障排查、机组调试、机体清洁养护等相关工作。
2、技术标准要求:所有维保、维修作业须严格遵循发电机组原厂技术参数规范及国家相关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实施,确保机组工况良好,满足应急启动、稳定供电运行条件。
3、作业人员要求:服务商须委派具备柴油发电机组维保从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开展作业,严格遵守采购人厂区安全管理规定,规范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应急处置要求:服务商建立故障应急响应机制,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通知后,须在约定时限内抵达现场开展故障处置工作。
5、资料报送要求:单次维保、维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维保检修台账、工况检测资料,清晰载明检修项目、更换配件清单、机组运行检测结果。
6、质量质保要求:本次维保服务及更换零配件须提供相应质保期限,质保期内因维保施工、配件质量引发同类故障,服务商须免费予以处置修复。
7、现场管理要求:供应商作业全过程自觉服从采购人现场统一管理,规范文明施工,做好油污、废弃物处置,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清单明细表
| 柴油发电机组维修清单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发电机组故障检测 |
包括:保护性拆卸设备局部配件、分项测试、确认故障原因以及需更换的配件规格型号等,恢复安装配件。 |
项 |
1 |
| 2 |
发电机组进行维修维护 |
包括:更换柴油滤芯、机油滤清洁器、水滤芯、V型皮带等配件;添加机油、防冻液等; |
项 |
1 |
| 3 |
发电机组控制系统整改 |
包含:更换控制柜(规格型号适配)1套,技术员调试检测。 |
项 |
1 |
| 4 |
喷油器进行检测及油泵试验台测试 |
含保护性拆卸,12支喷油器检测。 |
项 |
1 |
| 5 |
配套电气系统检查 |
发电机组所有电气、机械系统检查 |
项 |
1 |
| 6 |
机组油箱清洁保养及添加柴油 |
油箱规格:1.4m×1.2m×1.2m; |
项 |
1 |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一、询价采购响应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服务、技术方案
五、服务/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询价采购响应声明
:
我方仔细研究并详细审查了 项目(项目编号: )全部采购文件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同意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在此,供应商代表宣布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所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中所有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有效、准确。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90 个日历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具有约束力。
3、我方若出现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我方同意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5、如与我方确定中选:
(1)我方承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4)我方承诺转包、分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坚决不转包,若确有分包在采购人同意基础上合法分包。
6、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 传真:______
电话: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询价采购)
单位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采购)
本人 (姓名、职务)系 (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询价采购;(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 营业范围(主营) |
|||||||||||
| 营业范围(兼营) |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 ****机关 |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
||||||||||
2.资质要求证明文件
3.主体要求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证明文件
5.信用要求证明文件
6.其他要求证明文件
(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2)供应商守法诚信承诺书供应商守法诚信承诺书
******:
我方郑重承诺,与贵公司不存在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
1.遵纪守法,不触底线,公平公正参与竞争。我方提供的各种证照真实、合法、齐全、有效,单位、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项目经理三年内无刑事犯罪记录,无因招采购活动受过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坚决抵制围标串标、恶意投诉、买卖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2.诚实守信,优质高效履行合同。一旦成交,我方将严格遵守采购文件的约定,不附加条件,及时商谈、签约、履约,不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不偷工减料、虚报冒领;变更规范、合理,交接事实清楚、单据完备。
3.自我管理,知行合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始终为用户着想,维护同业形象,自觉接受监管,维护和谐稳定。
4.承诺人已学习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接受并认可该文件的全部内容。
特别声明:
如发现我方有违上述条款,任何时候我方都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放弃成交(成交、**)资格,承担没收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责任的顶格处罚;贵公司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且有权通过媒体公开上述行为,****公司今后任何采购活动。
专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
我方郑重承诺,我公司不存在下列禁止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2)对下列情形,采购人依法否决其成交资格,直至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 100 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 100(含)-500 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投标人存在因实施或参与涉烟违法活动,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机关认定构成涉烟违法犯罪。
(5)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禁入期内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
(6)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特别声明:
如发现我方存在上述禁止情形,贵公司可取消我方成交资格,任何时候我方
都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没收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责任的顶格处罚;贵公司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且有权通过媒体公开上述行为,****公司今后任何采购活动。
专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4)供应商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同意招标人承诺书
XXXX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投标人同意按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中对供应商的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处理措施等内容进行供应商评价,并已详细阅读《供应商管理程序》的以下内容:
1.评价标准
动态评价实行扣分制,扣分细则见《供应商日常管理评价标准》。通过“**中烟网络集中采购平台”寻源且结算的项目,其供应商评价按《企业网上采购管理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实施。
2.评价结果的处理
业务实施部门每月初要对本部门负责的所有供应商的评价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当达到下列触发条件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当某供应商年度扣分累计达到20分时,由业务实施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供应商整改完成后,由业务实施部门进行整改验证,并将整改情况****管理部门。
——当某供应商年度扣分累计达到40分时,业务实施部门应暂停该供应商业务,并限期进行整改。供应商整改完成后,****管理部****小组对该供应商整改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可以恢复业务;评审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终止或解除对应的业务合同。
——当某供应商年度扣分累计超过45分时,业务实施部门应直接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终止或解除对应的业务合同,****公司一般不良供应商名单。
3.供应商日常管理申诉的处理
业务实施部门应及时将涉及到供应商的评价意见通知相关供应商主要联系人,并告知其可以申诉及申诉的途径。
4.供应商日常管理评价标准
(规范性附录)
供应商日常管理评价标准
HNZY/GL-CG-01/05.2
| (一)实物质量评价部分 |
|
| 类别 |
评价内容 |
| 卷烟材料 |
供应商收到订单后,超过3个工作日(含)未确认反馈,扣1分/次。
供货数量不足的,扣2分/次。
交货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物缺陷、包装标准不符、标识信息不全等),扣2分/次。
进货检验判定为单项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粘度、密度、定量、PH值、水分、平滑度、白度、雾度超标,个别外观缺陷等),扣3分/次。
进货检验合格但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偶发性质量问题,扣2分/次。
进货检验判定为批不合格,扣15分/次。
进货检验合格但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次性质量问题,扣15分/次。
同规格卷烟材料连续2个月发现非批次性同类质量问题,扣5分/次
同规格卷烟材料年内累计第3次及以上发现非批次性质量问题,6分/次。
****中心或省二级站进行的卷烟材料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单项不合格,扣6分/次。
****中心或省二级站进行的卷烟材料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批不合格的,扣20分/次。
在**中烟组织的供应商现场质量巡查中,发现可能对**中烟产品造成不良影响的质量隐患或缺陷,****公司要求按期提交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录E),扣4分/次。
因卷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受到未达到C类事件范畴的顾客投诉的,扣3分/次。
使用中因卷烟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C类事件的,扣5分/次。
使用中因卷烟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B类事件的,扣8分/次。
使用中因卷烟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A类事件的,扣10分/次。
因卷烟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一般质量事故的,扣20分/次。
因卷烟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较大质量事故的,扣30分/次。
因卷烟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重大质量事故的,扣40分/次。
因卷烟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特大质量事故的,扣45分/次。
同规格卷烟材料进货检验或生产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现2次及以上批次性质量问题,扣40分/次。
|
| 烟机零配件 |
收货时无厂家发货单或合格证,扣1分/次。
收货时发现明显外观质量问题或使用时无法安装,扣4分/次。
收货时发现货物“短斤少两”, 扣4分/次。
使用过程中货物达不到使用效果或使用寿命的,扣5分/次。
使用过程中货物普遍达不到使用效果或使用寿命的,扣20分/次。
|
| 非烟物资 |
在进货验收过程中,出现小范围质量问题,扣5分/次。
在进货验收过程中,出现较大范围质量问题,扣20分/次或批。
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小范围质量问题,扣5分/次。
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较大范围质量问题,扣20分/次或批。
|
| (二)服务质量评价总分 |
|
| 类别 |
评价内容 |
| 卷烟材料 |
对供货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处理结果没达到协商要求的,扣2分/次。
出现质量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扣2分/次。
未经**中烟许可,擅自将订单外包加工,扣10分/次。
不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的,扣2分/次。
实施应对风险备货计划配合不力的,扣2分/次。
服务过程中,违反我方安全、生产、卫生等相关制度条款的,扣3分/次。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次。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恶劣影响的,扣4分/次。
对采购单位技术服务要求未进行充分调研、沟通,导致服务项目的推进出现偏差或错漏,扣6分/次。
未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中烟卷烟产品二维码管理与控制,未造成实质性损失的,扣6分/次。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三个月内不进行试验论证、打样或供货,扣3分/次。
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配合新品开发的,扣3分/次。
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中烟相关管理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换版、质量改进、批次管理、定量包装、交货剩余质保期、票据开具、网上交易、调研信息采集、现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扣3分/次。
未经**中烟试验论证和许可,擅自变更产品主要原材料及对产品工艺路线进行重大调整,扣20分/次。
因供方原因致使**中烟提供的可供复制的商标图案、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资料泄漏给第三方,扣30分/次。
将印有**中烟商标图案的接装纸、盒条包装纸,出售、流失到第三方造成影响,扣40分/次。
因供方原因导致**中烟卷烟产品二维码发生盗扫、流失、非正常浪费等恶意现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包括废品二维码),扣40分/次。
提供的卷烟材料出现国家禁止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或有其他安全性问题,扣40分/次。
在国家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或者专项监测抽查中,被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扣40分/次。
|
| 烟机零配件 |
供货不****卷烟厂正常生产的,扣2分/次。
供****卷烟厂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内的扣10分/次。
供****卷烟厂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扣20分/次。
发货出现错误,扣5分/次。
对供货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处理结果没达到协商要求的,扣5分/次。
不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的,扣5分/次。
服务过程中,违反我方安全、生产、卫生等相关制度条款的,扣3分/次。
未按采购人要求对寄售货物进行调整或清退的,扣4分/次。
未对采购人库内比质比价采购项目及时报价且不说明理由的,扣3分/次。
|
| 非烟物资 |
供货不及时,扣5分/次。
供****卷烟厂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内的扣10分/次。
供****卷烟厂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扣20分/次。
供货数量不足的,扣5分/次。
对供货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处理结果没达到协商要求的,扣5分/次。
不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的,扣5分/次。
服务过程中,违反我方安全、生产、卫生等相关制度条款的,扣5分/次。
|
| 专项工程 |
工程建设进度信息有虚报、误报,扣1分/次。
施工工期超过合理工期的,每超过7天扣1分。
现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到位情况,扣1分/人次。
施工、测试仪器仪表配备不齐,扣1分/次。
由于工程施工不当导致后期需做重**案设计变更的,扣5分/次。
隐蔽工程施工未及时报验,擅自隐蔽或使用的不合格材料或质量不达标,扣1分/次。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巡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规范问题,扣1分/个。
工程正式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扣1分/个。
未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或擅自更改设计进行施工,扣5分/次。
擅自制定或更改设计方案导致施工中断的,扣30分。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设计、监理有效投诉的,扣5分/次。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摆放凌乱,垃圾不及时外运,扣2分/次。
高空、井下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扣1分/次。
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业相关安全操作规范、规程的其他行为,扣2分/次。
现场存在重**全事故隐患,被要求停工整顿的,扣5分/次。
因施工单位原因,每出现一次施工安全事故,扣10分。
不按时参加各种会议,扣1分/次。
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或未派规定人员参加会议,扣2分/次。
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对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扣2分/次。
对建设单位单位要求完成的工作不主动配合或态度较差,扣3分/项。
未经建设单位单位批准,自行进场施工的,扣2分/次。
收到工程联系函、整改通知单后,未按要求给予回应的,扣1分/次。
监理单位现场发现施工工艺或质量问题并签发整改通知单,承建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回复的,扣1分/次。
施工单位上报整改完毕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复查时仍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扣3分/个。
施工单位上报整改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复查时发现的每个未达到整改效果的问题,扣2分/次。
未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报送各种档案资料,扣1分/次。
未及时报送竣工资料及决算或有明显的错误和缺漏的,扣1分/次。
|
| 其它服务 |
不按时交货,影响仓库备货的,扣1分/次。
不按时交货,影响生产计划安排的,扣5分/天。
出现质量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次。
不及时更新供应商信息的,扣1分/次。
服务过程中,不遵守需求方的管理制度,扣1分/人次。
不按服务项目计划执行业务安排,考核2分/次。
影响到需求方生产经营的,扣5分/次。
造成项目验收延迟的,扣10分/次。
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扣20分/次。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次。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恶劣影响的,扣3分/次。
供方对采购单位技术服务要求未进行充分调研、沟通,导致服务项目的推进出现偏差或错漏,考核5分/处。
|
| (三)加分项 |
|
| 项目 |
评价内容 |
| 加分项 |
1. ****政府相关部门或专业征信机构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加1分/项。 2. 注重创新,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对提高或改进**中烟产品质量或效能显著的,酌情加1-3分。 3. 承担**中烟项目在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奖项的,分别加3、2、1分/项。 4. 积极协助**中烟处理应急事项,成效显著的,酌情加1-3分。 5. 举报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加5分/次。 注:****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给供应商加分。 |
5.当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发生修订时,同意以最新版本为准。
承诺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5)信用中国
(6)中国裁判文书网(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服务、技术方案| 序号 |
询价采购文件 条目号 |
采购规格/服务/技术/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服务/技术/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单价明细表(如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项目实施团队一览表
|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拟任岗位 |
证书证件情况 |
资质证件号 |
工作内容 |
联系方式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名 |
性别 |
|||||
| 职务 |
职称 |
|||||
| 毕业学校、专业 |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1.无“换壳”“换马甲”承诺书
无“换壳”“换马甲”承诺书
致:XXXXXX
我方郑重承诺,我公司不存在下列禁止情形:我方:
1.我方及我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管(以下简称“关联自然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我方及关联自然人不存在为规避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企业及自然人的禁入措施而采取“换壳”“换马甲”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视同“换壳”“换马甲”的以下任一情形:
(1)我方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或关联自然人身份证号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2)在禁入期内,“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企业的关联自然人、实际控制人、行贿人,担任我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3)我方曾经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自然人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其向我方现股东的转让股权行为存在虚假转让或受让的我方现股东不能提供合法转让证明(包括含有公允价格的转让合同、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变更记录、完税证明、合同全部金额转账凭证等)的;
特别声明:
如发现我方存在上述禁止情形,贵公司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任何时候我方都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责任的顶格处罚;贵公司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且有权通过媒体公开上述行为,****公司今后任何采购活动,并对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给予补偿。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如有,请投标人自行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