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提升公共环卫服务质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15〕135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就岫岩县**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岫岩县**内主次干道、绿化带、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位等区域。服务内容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洗扫降尘、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公共公厕日常管护、环卫设施清洗维护、突发环境卫生应急保障、冬季除雪保畅等常态化环卫作业服务。服务期限3年,年度预算2500万元。
二、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此次征求意见面向辖区居民、沿街商户及社会各界,征求对本项目以下公共服务相关的意见建议。
(1)道路普扫
一级、二级道路每日早4:30开始普扫,6:30前完成普扫;冬季、无路灯路段普扫可延后半小时。
三级道路每日开展1次全面普扫;夏秋季普扫6:30前完成,春冬季7:00前完成,普扫时长不超过2.5小时。
(2)巡回保洁时长
1.一级道路:每日保洁16小时(4:3020:30);511月**至21:30,每15分钟巡回保洁1次,垃圾落地滞留≤15分钟。
2.二级道路:每日保洁14小时(4:3018:30);511月**至19:30,每30分钟巡回保洁1次,垃圾落地滞留≤30分钟。
3.三级道路:每日保洁12小时(6:0018:00),每60分钟巡回保洁1次,垃圾落地滞留≤60分钟。
(3)机械化作业时间
洒水、洗扫等机械化作业应在白天施工,错开凌晨、夜间休息时间;同时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冬季低温停止洒水、冲洗,防止路面结冰。
1.人工巡回保洁:一级路15分钟/次;二级路30分钟/次;三级路60分钟/次;大风、落叶、重污染天气加密巡回捡拾频次。
2.机械化洗扫洒水
一级道路:每日洗扫不少于2次,机动车道每日冲洗不少于1次;每日洒水降尘2次。
二级道路:每日洗扫12次,机动车道每日冲洗不少于1次;每日洒水降尘2次。
三级道路:每日洗扫不少于1次,条件受限可隔日洗扫;机动车道每2日冲洗1次;每日洒水降尘2次。
3.果皮箱:每日清掏早晚各1次;每周清洗1次,每周消杀不少于1次。
4.公厕保洁消杀:每日全面彻底清洁1次;蚊蝇滋生季节每日消杀不少于3次,其余季节每日至少消杀1次;旱厕粪便每月清掏不少于1次。
5.中转站消杀:夏季每日≥3次,春秋每日≥2次;0℃以下不水冲。
6.城市家具、护栏保洁:510月护栏、线杆、公交站牌等每周不少于2次擦洗;114月每周不少于1次清扫除尘,清除小广告、喷涂乱贴乱画。
1.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集,垃圾日清运率100%,禁止堆积滞留。
2.为错开车辆出行高峰,垃圾收运主要收运安排3.0019.00,居民区点位尽量避开早7.008.30、晚16.****.00点居民出行高峰,减少扰民。
3.新增垃圾收集点、无主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收集清运;
4.垃圾压缩站垃圾随满即运,日产日清。
1.开放时间:全部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
重大活动期间强化保洁保障;水厕开展深度保洁可短时关闭,单次关闭不超过15分钟。
2.人员配置:每2座水厕配置不少于1名保洁员(高速口、市民广场等人流密集公厕每座配1名保洁员);每7-10座旱厕配置1名保洁员。
3.保洁质量标准:六无六净
无痰涕纸屑、无尿粪堵塞、无积尘蛛网、无污泥积水、无蝇蛆、基本无臭味;墙壁净、门窗净、隔板净、蹲位净、地面净、内外倒粪口净;公厕周边5米范围保持整洁。
水厕定时开启排风通风除臭;门把手、冲水开关等接触部位每日消毒擦拭2次;旱厕每年春、秋各开展1次墙体粉刷;粪便严禁直排雨水管网、河道;除主体建筑以外设施维修维护、水电暖全部由服务单位承担;建立保洁、消杀、维修巡查台账。
机械化洗扫、洒水作业避开夜间居民休息时段,垃圾收运作业在居民休息时间内开展的,要降低噪音污染,避免噪音扰民。
环卫作业车辆选用低噪声车型;定期维护车辆发动机、风机,减少设备异响;提示音乐音量合理控制,不扰民;临近居民区作业关闭不必要提示音。
手推保洁车、小型作业工具推行、移动过程降低噪音,禁止野蛮拖拽产生强噪音。
噪音扰民问题,纳入环卫监管考核内容,对噪音扰民引起的投诉,将依据考核规则予以扣分罚款。
1.建立问题闭环处置:实行“发现—交办—整改—复核—销号”全流程管理,包含群众信访、12345政务热线、上级督办、媒体曝光问题全部登记建档,限时完成整改并报送佐证材料。
2.接到群众上访、主管部门指令处置事项,不得无故拖延,需及时到场处置;逾期未整改、复核不合格、投诉反复发生的予以考核扣分。
1.重大活动保障:承担创城、重大政务活动、迎检环境卫生保障,配合抗霾攻坚蓝天行动。
2.特殊天气应急
-降雨:雨后及时推扫路面积水,清理雨水箅子淤泥杂物,保障排水通畅。
-大风、扬尘、落叶天气:加密洒水抑尘、人工捡拾、机械清扫频次。
-高温、雾霾天气:增加洒水、雾炮抑尘降温作业。
-冬季降雪:以雪为令,分级启动小雪、中雪、大雪、暴雪除雪铲冰应急预案;机械为主人工为辅,优先打通桥梁、坡路、医院、学校、党政机关等重点通道;严格管控融雪剂用量,积雪运至指定卸雪点;企业自有设备不足应自行外雇机械保障时效。
3.企业须建立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落实应急小队人员。
4非正常退出应急兜底:发生企业中途退出等突发情况,配合政府临时接管预案,保障垃圾日产日清,环卫作业不断档、不空档。
本次征求意见仅针对公共服务作业标准,不涉及投标资质、报价等采购商务条款。
三、征求意见期限
自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6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163.com
2. 咨询电话:0412-****487
3. 现场反馈:岫岩满族自****服务中心****工作部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对接。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为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并非招标文件,项目采购最终要求以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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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