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区****示范区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1页、第32页、第45页关于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的规定,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 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标书代写
①当F<3 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 3≤F≤10 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 10<F≤20 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10 名定标候选人。
④当 20<F≤100 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14 名定标候选人。
⑤当 100<F≤200 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21名定标候选人。
⑥当 200<F≤500 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28 名定标候选人。
⑦当 500<F 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35 名定标候选人。
变更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确定有效投标人,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出具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0家。标书代写
2、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所有“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字样。
三、其他补充事宜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变更在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监理合同未明确约定或需进一步细化的,双方协商补充完善后以最终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徐英喧
电 话:0372-****985
地 址:**省**市**区安钢大道中段**415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树芳
电 话:182****1052
地 址:****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500米**经三名筑9号楼10楼1010室
监督部门: ****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74399T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