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进行“****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8000万元;
建设地址:**市太**;
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5192.53m2(约合52.7888亩),设计总建筑面积12906m2其中:屠宰车间4200平方米、深加工车间5000平方米、冷库1008平方米、待宰棚1500平方米、污染物(垃圾)处理车间600平方米、污水处理车间500平方米、配电房50平方米、门卫房48平方米。配套建设路面硬化、变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设施。根据项目生产需要,购置肉牛屠宰及熟食制品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屠宰肉牛3万头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156 6569 9996;
地址:**市太**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皖欣****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551-****1236;
邮箱:****@qq.c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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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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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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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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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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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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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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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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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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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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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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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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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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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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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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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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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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