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41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评审结果的公示 ****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1日作出(2025)津02破申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对****(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4月14日作出(2026)津02破19号《决定书》,指定******公司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曾于2026年8月27日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刊登《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公告》,公开选聘本案审计机构。经资格审查,三家参选机构均不符合该公告第三条第(六)项、第(七)项所列资格条件,管理人已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并依据该公告第六条第(二)项之约定终止本次选聘。2026年9月28日,管理人重新刊登《****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公告(第二次)》(以下简称《选聘公告(第二次)》),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现就本次选聘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 截至报名时间届满,共有三家机构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管理人依据《选聘公告(第二次)》第三条所列资格条件,对参选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与资格复核。经审查,三家参选机构均符合公告所列各项资格条件,进入评审环节,具体参选机构如下:
二、评审结果 管理人依照《选聘公告(第二次)》第六条第(二)项确定的评审规则,从参选机构的资质条件、破产业绩、工作方案、团队配置及报价等方面综合考量、择优评选。经评审,管理人确定: 中选机构:****; 备选机构:****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异议程序 债权人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应当载明异议理由及依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评审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按照《选聘公告(第二次)》的约定向中选机构、备选机构分别发出通知书,并办理委托服务合同签订等后续事宜。 管理人联系电话:022-****0960;联系地址:**市**区围堤道103****广场A座4层。 特此公示。 ****管理人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 国经-审计评审结果公示函.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