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非平衡新材料高压电触生产项目 | **市**县莲峰镇工业一路8号1-2****园区内) | **** | **市益诚****公司 | 。项目(代码:****)位于**市**县莲峰镇工业一路8号1-2****园区内),租赁**县****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采用铜粉、液氨、氮气等材料,采用铜粉在氮气保护下搅拌、真空封装、混合筛分、压制成型、氮气保护下高温凝结、复压、整形、纯水打磨、清洗烘干、真空包装等工艺,年产铜基电接触材料200t。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打磨废水经离心机处理后与清洗废水一并经沉淀池处理,再与纯水制****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高温烧结废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鼓励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中颗粒物≦30mg/m3的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一般固废应合理处置,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镍催化剂、废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足够的应急池、氨气泄漏报警仪等应急设施,配置应急装备、物资,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按有关规范要求加强环境风险物质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