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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6年4月1日—2026年9月31日我单位接受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9日。
联系电话:0917-****869
通讯地址:陇****中心三楼
****管理站
2026年10月13日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 1 | **北河流域**镇店子村至温水镇闫家湾段防洪工程 | **** | ****镇、温水镇 | **秦****公司 | **华景****公司 | 2026.6.26 |
| 2 | **“印象陇州”城市综合体项目 | **市轩****公司****公司 | ****镇 | ******公司 | ******公司 | 2026.8.24 |
| 3 | 陇****中心建设项目 | ****卫生院 | ****镇 | ******公司 | / | 2026.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