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因工作需要,拟采购金蝶报销系统运维服务1项,现向你们咨询以下服务价格,请提供相应的报价。内容参数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自治区疾控局金蝶报销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2026年11月30日至2028年11月29日。
(三)项目预算金额:共计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按年度支付。
(四)采购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竞争原则,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报价、服务响应等进行综合比选。
二、服务需求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不得有违法、违约行为和安全事故、泄密事故等不良记录。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金蝶系统服务相关行业内的业务资质或者厂商直接的授权服务证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书、服务方案、二年内的同类服务案例;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如有有关专业资质、质量、效率、信誉的说明、证明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可一并提供。
(二)报价文件应密封加盖单位印章,未按时报价或文件资料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报价无效。
(三)各供应商应将加盖公章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密封后于2026年10月16日18:00前报送至自治区疾控局,逾期未报价者视为自愿放弃。报价无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单位公章的无效,亦视为自愿放弃。
五、报价时间
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6日下午18:00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梁女士,0771-****326。
联系地址:**市**区**路35号10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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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
附件1
自治区疾控局金蝶报销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需求针对自治区疾控局已部署的金蝶费用报销系统日常运维,该系统包含以下核心模块:
费用报销模块:包含费用申请、费用报销、审批流、报表分析等全流程。
预算管理模块:包含预算方案、预算模板、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分析等全流程。
相关的二次开发功能:基于费用报销模块的报表开发功能维护。
二、服务模式要求
服务期限:两年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以及远程服务
服务时间: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9:00-18:00),需提供7×24小时紧急响应支持
三、服务团队要求
四、具体服务内容明细
日常运维支持(必须包含)
五、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核算规范,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3.具有固定的营业场地,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支持能力,有稳定的服务团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
5.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必须有金蝶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在本地的直属机构针对本服务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