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遴选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培训观摩宣传服务主体的公告 |
为扎实推进**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做好该项目培训观摩宣传服务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开展**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培训观摩宣传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培训:组织秸秆还田、残茬根茬处置等技术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提供场地、资料等;
2.现场观摩:组织现场观摩会,做好会务组织、车辆安排、安全保障等;
3.宣传引导: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开展宣传报道、短视频制作、新媒体推送等工作;
4.铭牌制作:制作设备管理铭牌,规格、材料、数量、安装要求等按项目要求执行。
具体服务内容及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费用及报价要求
服务费用控制在人民币3.63万元以内,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据实结算,总额不超过3.63万元。报价应包含人工、交通、资料、专家课酬、车辆、制作、服务(管理)等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
三、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农业培训、技术咨询、文化传媒等相关内容;
2.具备协调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技术人员的能力,能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
3.有农业培训或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4.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服务方案:包含服务报价单、培训计划、观摩安排、宣传思路、拟邀请专家方向等;
5.以往业绩证明:类似项目合同或业绩清单(如有,请提供合同、清单等复印件);
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机构自行出具。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五、遴选方式
报名截止后,由我中心组织评审,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服务主体,****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委)。
3.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4.联系人及电话:祁红英,136****8760。
七、有关要求
1.申报主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承担相关项目。
2.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服务主体须严格按照方案和协议组织落实,不得转包或分包主要任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其他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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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