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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8-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区**南路亮水沟商住楼A-3幢1号
被投诉人1:****
地址:**市**区田园北路明珠大道192号
被投诉人2:****公司
地址:**省贵**区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启迪贵安数字小镇3号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客观分权重过高且高度集中于特定人员证书与指定软著,价格分仅10分,压缩充分竞争空间。投诉事项2:多个岗位以“保密局颁发的保密相关培训证书”为评分项,限定特定机构颁发证书,涉嫌以特定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3:企业技术能力以“卷宗随案生成”“电子档案图像检测”“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系统”“档案数字化加工”等具体软件著作权名称评分,组合指向特定软件产品,属指向性差别待遇。投诉事项4:项目经理评审因素设置“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与项目履约能力无关联,属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结合投诉事项和审理查明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该项目已确定中标****政府采购合同,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财政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