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生产建设****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李长江
联系电话: 188****3788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询 价 公 告
我单位兵团交建******区域租赁新能源车辆的相关事宜(详见报价单明细),现公开询价。
1、公司可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机械设备租赁相关合规经营类目。
2、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请在http://jcpt.****.com(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报价。
******区域新能源车辆招标报价清单
| 序号 |
机械名称 |
品牌/型号 |
计量单位 |
租赁数量 |
暂定租期(月) |
含税租赁单价(元) |
不含税租赁单价(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额(元) |
暂定含税总额(元) |
备注 |
| 1 |
小车 |
新能源 |
元/台/月 |
1 |
24 |
豫A或豫V车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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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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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增值税为 元。大写金额(含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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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租赁月份为暂定租赁时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单价包含 %税费,实行一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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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该暂定服务费中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设备进出场费、设备使用费、保险费、税费、管理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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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自车辆设备正式交付甲方指定人员至甲方通知报停日止,按合同租赁期限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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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人书面通知投标人出场,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后 10日内完成车辆设备的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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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税费根据国家政策同等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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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含税总金额=数量*含税综合租赁单价*租赁月份;不含税总金额=数量*不含税综合租赁单价*租赁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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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年支付,第二年按照甲方实际情况按月支付。车辆交付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一年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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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若以上条款如有异议,中标结果公示后,合同内详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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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招标人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在集采平台上开启调价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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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投标供应商数量须满足2N+1原则(N为中标供应商数量,本次询价仅选取一家中标候选人),第一轮开标须五家单位投标。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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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生产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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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