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镇万科苏高新中央公园B地块
2#、3#、4#楼规划调整听证权利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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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于2026年6月22日向**县资规局提出申请,请求关于**县双墩镇吴王路西侧中央公馆B****中心)2#楼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调整。本项目由****委托****全程组织实施。
一、调整主要内容
2#楼一层功能调整内容:①****中心、社区警务室、****中心****卫生院;②原架空层机动车****中心卫生院功能间;③原****中心卫生院功能间。
2#楼二层功能调整内容:①****中心、****中心****卫生院;②****社区****中心功能间。
2#楼三层功能调整内容:①****中心、****中心****卫生院;②****中心卫生院功能间。
2#楼四层功能调整内容:①****中心****卫生院。
4#楼一层功能调整内容:①原超市、游****菜市场;②健****社区****中心门厅。
4#楼二层功能调整内容:①原游泳池配套用房、****菜市场;②****菜市场功能。
4#楼三层功能调整内容:①****社区****中心;②原上人屋面改为功能用房,****服务中心;③补充上空区域楼板,****菜市场功能。
4#楼屋面功能调整内容:①补充上空区域楼板,调整能为不上人屋面。
****中心3#****社区****菜市场(2000平方米),现3#楼****派出所,****社区莱市场功能缺失。
因该规划调整涉及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举行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详细内容可联系评估单位获取)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
为保护利害关系人(商品房业主、购买人、预购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听证权利告知书。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委托的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申请所需材料
听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听证举行
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本机关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个工作日前发布《听证通知书》。听证申请人超过5人的,由听证申请人推选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前5名听证申请人参加听证。
五、本告****人民政府官网、****官网和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告。
六、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7栋
联系人:汪承雯
电话:183****5202 0551-****8010
E-mail:****@qq.com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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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