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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8**至******公路**大桥
钢筋加工场等临时设施处置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0月15日8时00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组织开展****G228**至**********加工场等临时设施处置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工作,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
(二)工程项目名称:G228**至******公路**大桥
(三)本次采购范围:G228**至**********加工场等临时设施处置
(四)采购预算金额:约10万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直接采购理由
目前**大桥项目已经完工,土地租赁合同期满,根据合同约定项目需将土地上的临时设施拆除并清理场地后移交给出租方。现因出租方的规划使用需要,向项目提出保留土地上所属的临时设施,并由其指定**单位-****承接现有的全部设施。不仅能够节约项目成本,而且项目不再承担场地恢复及复垦责任。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版)的通知(**发〔2024〕526号)第十二条第(四)款第3项第(7)点,拟采用单源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对象
供应商名称:****
三、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市**区**大道21****集团总部大厦主楼22层2211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771-****213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集团****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大道21号****总部大厦主楼22层2211室
联系人:
1.公司业务部门:朱女士 0771-****213
2.项目经理部:郑先生 180****4236
****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