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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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2026-2029年**校区迅达电梯维护保养服务
三、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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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采购服务说明
学校**校区5台迅达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合同即将到期,拟采购该5台电梯未来3年的维护保养服务。
五、资金预算
人民币33000元/年,拟采购3年。
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第四十五条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学校**校区5台迅达电梯于2010年11月投入使用,至今已运行近16年,进入老化期,对维护保养的技术能力、备件供应和应急处置提出了更**求。现维护保养单位为****,系电梯制造单位迅达****公司的下属单位,能够提供原厂全生命周期技术保障。因本项目维保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且属于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体如下:
(一)维保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属性。迅达电梯的控制系统、运行参数、故障诊断软件及专用检修工具等均属制造单位掌握的专有技术,技术资料与参数调整权限仅由原厂及其下属单位掌握;非原厂维保单位无法获取完整技术资料和参数权限,难以保证维护保养的规范性与精确性。
(二)原厂备品备件保障技术匹配与质量。电梯维保所需的控制系统主板、变频器、曳引机部件等核心备件由制造单位生产供应,原厂维保可确保备件规格一致、质量可追溯。
(三)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公共服务特殊要求。电梯属特种设备,直接关系在校师生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由制造单位下属单位实施维保,便于明确安全责任、落实质量追溯,契合公共服务项目保障人身安全的特殊要求;该批电梯运行近16年,已进入老化期,由制造单位提供服务,可避免更换其他维保单位带来的技术资料交接、备件渠道变更等风险,保障维保服务平稳衔接和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七、拟定供应商信息
(一)名称:****
(二)联系地址:**市**区**路三段99号
八、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示在****官网发布。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馈(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逾期不再受理。
十、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路4号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152****3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