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2026年度第6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批次拟征收你村位于东环路路西、宋璟路**(**毛村地,南至毛村地,西至毛村地,北至毛村地合围区域内)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毛村集体土地0.4510公顷,其中农用地0.4510公顷(其中耕地0.451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6万元/公顷(10.4万元/亩),共计70.356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毛村分配规则,100%归被征地农户所有。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其他地上附着物涉及违法,不予补偿;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使用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沙政字〔2026〕5号)和《****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共计21.106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1月12日。****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薛历坡 联系电话:138****9194
地址:****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