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投审〔2026〕62号
****改革局关于****高中部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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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 ****高中部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6〕32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学校办学条件,提升综合教育能力,按照中府办处〔2026〕1557号、中府办处〔2026〕1762号批复,结合《 ****高中部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等,同意建设“ ****高中部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石岐街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扩改建建筑面积7254.85平方米,其中**1594.23 平方米、改造5660.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临时建筑3处;**送餐通道2条;改扩建食堂2栋,改造学生宿舍30间、普通教室6间;修缮7栋建筑外墙;同步实施10kV外电线路更换、校园网络及广播和智慧安防系统升级、室外道路绿化修复,配套购置空调、教学、宿舍、厨房餐厅等设备。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四、项目总投资额 5912.3300 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6〕32号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研报告节能篇: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9.4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煤炭消费量0吨,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10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办事处,市统计局、财政局、****保障局、自然**局、****建设局、****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