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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10-12 17:25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内容向社会公开。内容如下:
| 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 |||||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用地规模(公顷)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发证日期 |
| 南****镇南背村 | 磷石膏渣场项目 | **镇南背村 | 14.3884 | 用字第420********0003号 | 2026.****.9 |
联系电话:07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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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