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5万吨化学纯氢氟酸及1.5万吨刻蚀液扩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079
地址:**市**区胜利路1166号
|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化学纯氢氟酸及1.5万吨刻蚀液扩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蚌****工业园淝**路599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对现有厂区的化学纯氢氟酸及刻蚀液生产方案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化学纯氢氟酸生产装置、新增刻蚀液生产装置、新增一座戊类罐区二。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9万t/a化学纯氢氟酸、6万t/a刻蚀液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化学纯氢氟酸生产过程中产生进料废气、混合废气、调配废气、灌装废气和原料及产品罐区15%氟化氢水溶液储罐呼吸气、化学纯氢氟酸储罐呼吸气经“现有二级水喷淋+现有三级碱喷淋+新增一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刻蚀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进料混合废气、调配废气、戊类罐区二31%盐酸储罐呼吸气、化学纯氢氟酸储罐呼吸气、刻蚀液储罐呼吸气经“新增二级水喷淋+现有三级碱喷淋+新增一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碱喷淋塔置换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却置换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检测不达标的初期****处理站处理****处理厂限值****处理厂处理。碱喷淋塔置换废水、地面清****处理站“三级除氟反应+三级除氟沉淀+一级深度除氟+一级除氟沉淀”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置换废水、****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设置减震垫,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厂界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废漆桶、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污泥委托第三方单位处理,废除氟材料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化学纯氢氟酸、刻蚀液、无水氟化氢、15%氟化氢水溶液、31%盐酸等。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戊类罐区二设围堰;罐区、装置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探测器、气体泄漏报警系统(连通终端中控室),罐区视频监控,液位报警,人工手动切断阀门,同时配置相应堵漏、洗消、截流、应急监测及安全防护应急物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日常运行过程中定期对罐区进行安全检查;修编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综合环境风险评价,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工业信息化局备案表,项目代码:****。 |